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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6/2022-00189
文  号:
卫市场监发〔2022〕53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2年05月21日
标  题: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卫市场监发〔2022〕53号

各县(区)局、市局相关科(室):

为进一步落实2022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精神,努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按照《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宁知发〔2022〕15号)要求,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于2022年5月至10月,在全市集中开展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专项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突出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导向,维护风清气正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将打击商标恶意囤积行为形成常态化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严厉打击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背公序良俗、扰乱商标注册管理秩序以及易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典型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商标注册、使用、保护意识,促进商标申请数量平稳、质量提升,推动我市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重点

聚焦人民群众关切和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强化整治以“囤商标”“傍名牌”“搭便车”“蹭热点”为突出表现的商标恶意囤积和商标恶意抢注行为,重点打击下列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背公序良俗,扰乱商标注册管理秩序,图谋不当利益的典型违法行为:

(一)恶意抢注与党的重要会议、重要理论、科学论断、政治论述等相同或者近似标志的;

(二)恶意抢注与国家战略、国家政策、重大工程、重大科技项目以及具有较高知名度的重要赛事、重要展会、重大考古发现等相同或者近似标志的;

(三)恶意抢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重大敏感事件、突发事件特有词汇的;

(四)恶意抢注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政治、经济、文化、民族、宗教等公众人物的姓名的;

(五)商标注册申请数量明显超出正常经营活动需求,缺乏真实使用意图的。

(六)大量复制、摹仿、抄袭多个主体具有较高知名度或者较强显著性的商标或者其他商业标志的;

(七)大量申请注册与公共文化资源、行政区划名称、商品或者服务通用名称、行业术语等相同或者近似标志的;

(八)大量转让商标且受让人较为分散、扰乱商标注册秩序的;

(九)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从事上述行为,仍接受其委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秩序的;

(十)其他对我国商标注册管理秩序、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造成重大消极、负面影响的。

三、时间安排

2022年5月上旬至10月中旬。

(一)自查摸底阶段(5月上旬-5月底)。各县(区)局要围绕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积极开展案件线索摸排工作,发现涉嫌从事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要及时进行书面提示,并于5月25日前,将汇总摸排的案件线索情况,报送至市局质量监管与知识产权保护科。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9月)。各县(区)局要根据上级转办的案件线索,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对实施商标恶意注册申请行为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公开曝光,形成震慑。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中旬)。各县(区)局要对照专项行动通知要求,全面梳理总结,于10月12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Word版)报送至市局质量监管与知识产权保护科。两分局除报送工作总结外,还要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记录及照片。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局、市局相关科(室)要正确认识行动的重要性、长期性,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取得明显成效。

(二)强化信用监管,实施联合惩戒。依法依规开展商标注册领域信用监管,将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登记,实施联合惩戒。结合本地信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充分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分类管理,严格监管失信主体。

)强化代理监管,维护行业秩序。及时调查处理国家知识产权局转办的商标代理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加大对商标恶意抢注代理行为的打击力度。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引导商标代理机构加强商标代理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优化网站展示内容。加强商标代理机构监管,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规制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有关问题的规定》,通过提醒谈话、约谈整改、检查监督、行政处罚等方式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违法代理行为,并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行政处罚决定。

(四)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共治合力。各县(区)局、市局相关科(室)要注重协作配合,加强系统上下之间和区内外的区域执法协作。认真受理和及时处理上级交办、辖区外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加强行政司法有机衔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重大案件诉前沟通机制,促进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一致,推动实现行政司法程序联动批量处理案件。杜绝将商标数量作为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不得以资助、奖励等任何形式对商标注册(含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行为予以支持。

(五)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局、市局相关科(室)要将宣传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引导市场主体、代理机构和社会公众自觉抵制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引导商标申请人树立按需申请、真实使用、合理保护的正确商标注册意识,做到宣传引导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报道开展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和工作成效,及时曝光典型案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联系人:尹志鹏       电子邮箱:1257349581@qq.com

中卫市知识产权代理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投诉电话:0955-7013607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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