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卫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落实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的十五项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局,市局相关科(室)、综合执法局、检测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中卫市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相关会议精神,结合《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宁市监发〔2022〕60号)文件要求,现制定《中卫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落实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的十五项措施》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中卫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落实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的十五项措施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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