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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6/2024-00023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4年01月22日
标  题:
关于印发《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下基层”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下基层”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综合执法局,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法治下基层”活动的通知》《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印发<“法治下基层”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区市党委、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通过全面开展“法治下基层”活动,发现、研究、解决基层法治建设中带有普遍性的热点难点问题,树立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持续改进监管执法工作,促进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法治建设,提升基层执法能力水平,基本实现“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基层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内容

(一)立法调研下基层

1.加强基层立法调研,了解基层立法需求,深入一线搜集执法人员对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及时向上级提出立法建议。在地方立法过程中,认真听取基层执法单位、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责任单位:法制科及相关业务科室,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

2.深入了解市场监管所的管理体制、职责职权、装备配备、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持续推进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人事科,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

(二)执法监督下基层

1.组织开展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评价工作。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的《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评价办法》要求,通过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范适用等方式,整治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法制科、综合执法局及相关业务科室,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的要求,将行政执法职责具体分解落实到所属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做到失职追责、尽职免责。制定并公开办事指南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落实执法保障情况。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规范执行行政复议决定、生效裁判。(责任单位:法制科、办公室、人事科、综合执法局及相关业务科室,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

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重点检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情况,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执行情况,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以及行政复议决定、生效裁判、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的落实情况,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等制度落实、配备情况等。(责任单位:法制科、综合执法局及相关业务科室,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

4.推动服务型行政执法。积极开展行政指导,采取提醒、示范、催告、建议、约谈、劝导、咨询、信息公开等方式,指导行政相对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情况;完善消费维权机制,依法处置市场监管领域的投诉举报、消除法律风险的情况。(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市场与网络交易监管科及相关业务科室,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

5.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价格监督、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情况,重点监督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食品安全监管科、食品安全协调与抽检监测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标准与计量认证监管科、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科、综合执法局,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

(三)普法宣传下基层

1.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丰富普法学法方式,拓展普法学法渠道。注重普法接触点前移,尝试普法活动多样化,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推进面向市场主体的普法活动。(责任单位:法制科、办公室及相关业务科室,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

2.加强市场监管法治文化建设,引导培育法治文化、法治信仰、法治精神。(责任单位:法制科及相关业务科室,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

三、工作方式

“法治下基层”活动根据需要采取以下方式开展:

(一)通过查阅行政处罚、行政应诉台账和其他有关材料、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等方式了解掌握基层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

(二)通过召开局领导、法治骨干、执法骨干和法制审核人员等参加的座谈会,了解基层执法人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并适时予以解答。

(三)通过组织开展集中培训、法治讲座、法治能力测试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四)通过现场检查行政执法行为,掌握基层执法人员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执法过程和办案流程。

(五)通过回访行政相对人和办事群众、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改进工作作风。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法治下基层”活动是市场监管总局融合法治建设和基层建设的一项重点推进工作,活动面向基层实际,聚焦基层法治关切,融法治宣传教育于执法、普法之中。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压紧压实责任,认真研究措施,有效组织实施和宣传引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要将工作方向放在基层亟待解决、制约基层法治建设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法治建设重心向基层下沉、学习培训资源向基层倾斜、普法触角向基层前移,推进基层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更上一层楼。

(三)强化监督指导。要统筹开展调研、宣讲、检查、监督等活动,加强工作指导,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督促整改,切实帮助基层提高法治建设水平。

(四)适时总结提高。要注意总结经验,加强基层创新,形成典型案例,及时报送至市局法制科。对从本次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经验,法制科将上报区厅,区厅将在全系统加以推广。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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