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公告
经查,中卫市易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等67户公司、分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和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附后)存在未按照相关规定报送2021、2022年度企业年报,且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企业法人停止经营活动满一年)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拟对中卫市易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等67户公司、分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和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之规定,你单位享有对此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与信用监管科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应当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联系电话:0955-7034859
联系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大道49号
特此公告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