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公告
经查,启元茂(宁夏)劳务有限公司等77家公司、分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和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伙企业(名单附后)存在未按照相关规定报送2022、2023年度企业年报,且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或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拟对启元茂(宁夏)劳务有限公司等77家公司、分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和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伙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电话:0955-7034859
联系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大道49号
特此公告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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