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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6/2018-80460
文  号:
卫市场监发〔2018〕193号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8年09月03日
标  题: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卫市场监发〔2018〕193号

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分局、机关相关科室:

  2018年秋季开学来临之际,为进一步防范学校食品安全风险,提高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秋季开学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市监食经〔2018〕49号)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 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宁食药监发〔2018〕83号)要求,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检查时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检查时间2018年9月1日-9月30日。

  二、工作重点

  (一)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加强校园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市局和两县局积极配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生食品安全管理纳入学校安全工作重点内容,督促学校校长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切实加强对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的食品安全监管,实行备案与登记并存的管理方法,确保无遗漏监督。两县局及市局各分局要加大对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实施和量化等级提档升级的监督指导,持续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清理整治,严厉打击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和食品摊贩销售“三无”和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二)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强化环境卫生管理。督促学校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等食品安全制度,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及调味料,做好冰箱、保洁柜和留样柜等设备和工用具的清洁维护,并确保设备满足食品食材加工操作需要。食品加工处理区墙壁、地面要保持干净整洁,配备纱网、灭蝇灯、防鼠板等防蝇防虫防鼠设施,洗手、通风、紫外线空气消毒灯等设备充足并能正常使用;贮存、盛放、加工和包装食品的容器、工具和用具必须安全、无害、清洁,鼓励使用食品级不锈钢材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全面推行4D 管理法(整理到位、责任到位、执行到位、培训到位),并负责做好培训指导工作。

  (三)加强关键点风险控制,强化餐饮具洗消管理。学校食堂要建立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规范清洗、消毒、保洁流程,配备标识明显、数量足够的密闭保洁柜。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分别设有清洗、消毒和冲洗专用水池,标识明显,消毒剂配置准确。采用物理消毒的,消毒设备温度、压力应达到相关要求,容量与餐用具规模相适应。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ATP 检测仪等技术手段开展餐饮具清洗消毒风险隐患排查,严厉查处学校食堂餐饮(用)具消毒不彻底、不合格等质量安全问题。

  (四)加强新规范培训宣传,确保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再上台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新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即将于2018 年10 月1 日起实施,为加强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堂负责人开展培训,做好新《规范》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以此为契机为下一步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奠定良好基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切实履职。此次专项检查适逢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两县局、市局各分局必须高度重视,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具体措施,量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要求,全力开展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学校及学校食堂要约谈负责人督促其整改;对存在问题较严重又不配合整改的学校或多年来均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学校必须立案查处。

  (二)举一反三,立查立改。针对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半年对全区各市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查调研及“回头看”中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较多的学校,两县局和市局各分局要举一反三,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排查、督促学校及时整改,确保广大师生校园食品安全。

  (三)加强配合,严格惩治。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监管联动力量,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不留盲区死角。对检查中发现学校食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要当场提出整改要求并组织复查,追根溯源掐灭源头风险,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从严查处。

  两县局、市局各分局于9月28日前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统计表》(附件1)《全市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统计表》(附件2)报送至市局食品安全科。

  联系人:郭震 电话:0955-7036086,邮箱:zwspjg@163.com)

 

  附件:1.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统计表

         2.全市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统计表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3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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