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字号: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 引 号:
640501026/2022-00344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2年11月03日
标  题: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工作总结暨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工作总结暨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今年以来,中卫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改革创新、优化服务、保障安全、服务民生,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市场监管力量。

一、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迸发。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放宽市场准入门槛,全力推进“一网通办”“容缺受理”,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办理率达96%,开办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内。实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登记改革,申请人只要提交合法的经营场所证明,即可予以登记。大力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全市注销企业1055户,通过简易注销程序注销企业660户,占注销总数62.56%。截至10月底,全市市场主体达到8.47万户,今年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9661户,市场活跃度不断增强。扎实推进年报工作,全市企业年报公示率达到96.2%。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等多种方式,实施更加精准更加有效的分级分类监管。探索推进市场主体信用“全生命周期”管理,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做到“应公示尽公示”。目前,共录入行政许可信息3702条,公示行政处罚236条。同时,将各部门监管信息纳入市场主体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二)聚焦“四个最严”要求,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夯实。对标“四个最严”要求,持续抓好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全市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底线。一是食品安全底线日益牢固。始终把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作为推进全市食品药品工作的有力抓手,今年以来,召开全市食品药品工作推进会1次,分管市领导开展调研2次,市政协开展专题视察1次,同时,结合日常监管和“3·15”等重点节日,组织开展了主题成果图片展、食药安全“五进”等活动,利用各大媒体平台积极宣传创建工作成效,累计发布全域创建工作动态31期、相关新闻报道150余篇。聚焦群众反映强烈、关注度高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校园及周边食品等问题,共开展食品专项整治30余次,累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主体21356家次,排查整治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510余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94余份,针对“3·15”晚会曝光的问题,召回、下架老坛酸菜方便面6082箱。坚持开展餐饮服务行业群体聚餐整治行动,指导沙坡头区柔远镇刘台村建成村级公共宴席场所,示范引领农村“流动厨房”向“村集体餐厅”转变。目前,中卫市共有流动厨房11家,登记备案流动厨师135名,农村流动厨房管理更加规范有效。二是药品监管能力不断提升。扎实开展“两品一械”领域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药品安全、化妆品、保健品等专项整治6次,实地检查“两品一械”经营使用单位2649家,摸排问题隐患731个,已整改718个。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工作,大力实施“互联网+药品监管”工程,全市547家零售药店已全部上线“阳光药店”系统。作为全区首个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全环节试点城市,全区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启动会在中卫市举行。完善药物警戒应急体系,定期开展风险会商,建立监测哨点617家,上半年,全市监测评价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699份,此项工作受到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通报表扬。加大稽查力度,有力推进“行刑衔接”,共立案查处涉嫌使用、销售假药案2起,相关工作受到了自治区药监局通报表扬。截至10月底,全市共立案调查药械妆案件57起,已结案47起,罚没款22.72万元,有力震慑了药械妆违法行为。三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全面加强。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全面开展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专项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706家次,抽查特种设备1249台(套),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86份,查封、责令停用各类设备81台(套),立案查处3起,罚款13万元,有力确保了我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三是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可控。组织对絮用纤维制品、成品油、农资、散煤、劳保用品等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检查,全年累计检查生产、销售企业380多家,抽检产品545批次,查处不合格产品70批次。

(三)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质量发展效益进一步提升。坚持创新驱动,以质量提升为核心,以标准引领为抓手,以品牌建设为重点,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培育新动能。一是强化质量体系建设。制定了《中卫市2022年质量强市建设工作要点》,建设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中心2家。牵头制定了《中卫市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推动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方案(2021年-2025年)〉任务清单》,指导167家企业对596项标准通过《国家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了自我公开声明,涵盖692种产品。二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为推动我市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编制出台了《中卫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违规行为,全市知识产权案件立案11起,累计罚款12.7万元。目前,全市有效发明专利累计360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35件,同比增长7.37%。中宁县工业园区入选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宁夏中宁国际枸杞交易中心被确定为自治区商标品牌指导站,早康枸杞股份有限公司入围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三是加强商标品牌培育。加大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力度,助力申报“中卫牛奶”、“中卫牛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进一步充实我市区域公用品牌。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专项行动。目前,我市商标注册总量达到11367件,马德里注册商标2件。

(四)聚焦百姓关注关切,市场秩序整治进一步规范。聚焦群众关注的重点和难点,着力规范市场秩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常态化疫情防控持续有力。按照区市党委、政府要求,在全区五市率先建成了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并组织市卫建、商务等部门开展专项培训会2场次,实战演练2场次,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入仓监管工作高效运转。同时组织对辖区内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共排查经营主体304家,登记各类冷库329个,封存进口水产品100.4公斤、进口冷冻肉品4800.82公斤、进口水果3274.3公斤。在“8.4”和“9.20”疫情突发处置工作中,我们立足自身职能,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完善内部疫情防控机制,全面落实疫情管控措施,严查各类市场违法行为,为今后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二是重点领域监管逐步深入。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了涉企收费、教育收费等价格专项整治,疫情期间开展24小时“不间断、全覆盖”的滚动巡查,从严从重打击哄抬物价、串通涨价、散布虚假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0起,累计罚没款25.86万元。深入开展网络市场监管,按照线上线下监管相结合的原则,检查网站、网店368家次,对4家涉嫌虚假宣传的网络经营主体进行了立案处罚。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排查各类市场经营户1200多家次,摸排相关问题线索18条,已办结14起,累计罚没款67.56万元。持续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市共立案查办行政处罚案件203件,罚没款176.12万元。三是消费维权工作成效明显。全面开展“放心消费在宁夏”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了“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承诺示范活动,着力打造一批诚信经营示范单位。今年以来,共办结消费投诉举报5905起,办结率达99%,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20余万元。

今年以来,虽然全市市场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现行监管水平、监管模式、监管手段仍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要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食药领域大安全氛围还未有效形成;市场监管队伍建设亟需加强,监管人员素质、能力与新时代市场监管机制需求尚不匹配等等。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解决。

二、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2023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市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决策部署,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成效。

(一)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持续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现高频登记事项“跨省通办”,在中宁县全面推广企业开办“零费用”。有序开展“一业一证”改革,总结第一批经验,逐步扩大范围。建立健全适用于专业领域的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年底前实现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逐步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确保公平竞争环境社会满意率达91%以上。

(二)聚焦民生保障,着力筑牢安全底线。贯彻落实好“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巩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成效,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到80%以上。聚焦重点领域和区域,持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等专项行动,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持续开展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全环节安全风险分级管理,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强化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确保年度全市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量达到每年5批次/千人以上。强化“两品一械”监管,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年底前诊所、村卫生室、医务室等585家医疗机构全部达到“规范药房”建设标准。在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全环节试点工作基础上,通过医疗器械数据共享,实现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在医药、医疗和医保领域的衔接应用。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全市50%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系统。

(三)围绕质量提升,着力夯实质量基础。持续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开展重点工业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重点工业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96.5%以上。开展国家、自治区标准化试点创建工作,完成2家自治区服务业企业标准化试点验收。引导生产、服务单位开展质量管理体系、绿色产品、有机产品等自愿性认证,认证证书数比2020年增长5%。加强计量及认证监管,对强检计量器具做到应检尽检。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发明专利比2022年增长7%,商标注册量达到1.17万件,培育知识产权试点企业5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达300万元。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行为。

(四)强化治理效能,着力规范市场秩序。聚焦群众关注度高的民生热点问题,持续深化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加强对医疗、金融、保健品等重点领域广告监测监管和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持续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加强价格监管,重点开展涉企、教育、医疗价格收费重点领域整治,确保民生价格政策落实落地。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市、普法宣传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免罚清单,不断提高市场监管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