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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6/2018-92748
文  号:
卫市场监函〔2018〕232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8年07月24日
标  题:
关于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4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关于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4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卫市场监函〔2018〕232号

市发改委:

中卫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49号《关于尽快建立洁净煤配送中心的建议》的提案,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协办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进行了办理,现就有关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加强调研,提出沙坡头区洁净煤配送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大气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各县区政府、海兴开发区管委会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建成洁净煤配送中心,向城市及周边地区定点供应符合环保要求的洁净煤。为尽快建设和合理布局洁净煤配送中心,我局多次就洁净煤配送中心建设问题与沙坡头区政府进行了对接,并组织对沙坡头区煤炭经营单位进行摸底调研,同时向自治区质监局了解了银川市金凤区政府洁净煤配送中心建设方案。

金凤区政府依据辖区煤炭供应需求,按照“先点后面”“试点先行”的思路,逐步推进洁净煤配送中心建设。2017年年底先行试点建成1个全封闭洁净煤加工、配送中心,到2018年底,完成覆盖辖区所有洁净煤终端销售网点建设。金凤区政府成立了洁净煤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副区长任组长,经发、环保、国土、城管、市场监管、消防及各乡镇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各自具体职责,全力推进洁净煤配送中心建设工作。金凤区洁净煤配送中心试点项目,按照“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面向社会择优选取洁净煤配送中心建设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土地由兴庆区政府租给建设运营企业,总投资800万元,占地10亩,位于中山南街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投资标准每平米按3200元计算。主体结构:采取钢结构建设,形成密闭空间,并增设防尘处理、通风换气、消防喷淋等设施;配送中心周边道路、内部场地全部硬化处理,并增设供电、上下水等附属设施;场地内设置相应数量的清洁保洁车辆及人员,出入口配备冲洗设施,保障场所内部及初入车辆清洁。

沙坡头区具体情况:经摸底调研,沙坡头区从事煤炭经营活动的单位共56家,全部分布于城市建成区外。除城市建成区内文昌、滨河辖区的煤炭经营单位已全部取缔外,其余各乡镇均分布7家左右煤炭经营单位,兴仁镇3家。沙坡头区煤炭经营单位规模普遍较小,年销售量均为几百吨左右,场地面积小,设施非常简陋,部分还占用耕地和道路两侧空地等,非常分散。近年来,随着农村人口不断进入城市,煤炭销售量呈逐步下降趋势。加之,即将全面实施的煤改气工程,在不久的将来,城市建成区内的煤炭使用量也将大大降低,总体上煤炭销售趋于明显下降趋势。为此,我局沙坡头区政府提出,沙坡头区洁净煤配送中心建设问题,必须要紧紧结合中卫的实际情况,不能完全参照金凤区的做法,要结合长远发展趋势来科学合理地布局,以免造成盲目建设造成将来运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我局建议沙坡头区政府在迎水辖区、城市建成区铁路以北、柔远辖区、镇罗辖区、宣和辖区、永康辖区、常乐辖区一次性建设7个洁净煤配送中心,可以满足当前及今后煤炭使用需求。香山地区由于地域分布广、煤炭经营单位少、煤炭使用量小的实际情况,建议暂不建设洁净煤配送中心。沙坡头区的洁净煤配送中心规模、标准、投资等可适当降低要求,以能满足供应为准,切不要贪多贪大。场地可以选择目前硬件条件相对好的一些单位,尽量在原有的场地上建设,土地性质必须符合国土使用要求。

二、结合实际,提出沙坡头区洁净煤配送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沙坡头区的实际情况,我局提出了“合理布局、方便群众、规模适度、整体推进”的洁净煤配送中心建设原则。于2018年年底在迎水辖区、城市建成区铁路以北、柔远辖区、镇罗辖区、宣和辖区、永康辖区、常乐辖区一次性建设7个洁净煤配送中心,以满足城市建成区和部分乡镇煤炭使用需求。

建议沙坡头区政府尽快成立沙坡头区洁净煤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组长由沙坡头区副区长担任,经发、环保、国土、城管、市场监管、消防及各乡镇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以全力推进洁净煤配送中心建设工作。各部门职责如下:经发局:负责配送中心项目立项、审批等相应手续,积极对接区、市商务部门,争取政策及资金支持。环保局:负责做好业务指导监督工作,督促完善环评手续,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牵头负责对接各职能部门及街道、乡镇依法取缔、关闭煤炭经营户及加工厂,对接市环保局争取政策及资金支持。市市场监督管理各分局:负责依法吊销非定点煤炭经营户营业执照,依法取缔非定点煤炭经营生产加工厂及流动销售摊点;配合环保部门对餐饮行业使用不达标的煤炭经营户进行依法处理。负责对煤炭交易加工、配送中心定期进行全面检测,确保生产、销售煤质达到标准要求。城管局:负责配合做好非法销售煤炭加工厂及个体户的清理取缔工作,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做好散煤流动销售摊点的取缔工作。国土资源分局:负责配送中心土地性质的审核,协助办理土地相关手续,确保土地使用规范、合法。住建局:负责指导实施主体做好建设质量保障工作。消防大队:负责指导做好配送中心消防设施的管理及验收,对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各乡镇:负责做好各自辖区洁净煤配送中心的选址工作;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对本辖区内非法煤炭经营场所进行取缔。

洁净煤配送中心建设规模:洁净煤配送中心面积不少于3亩,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投资不低于100万元。主体结构:采取钢结构建设,形成密闭空间,并增设防尘处理、通风换气、消防喷淋等设施。道路及附属设施:配送中心周边道路、内部场地必须全部进行硬化处理,并增设供电、上下水等附属设施。清洁保障:场地内设置相应数量的清洁保障车辆及人员,出入口配备冲洗设施,保障场所内部及出入车辆清洁。工程质量要求:配送中心建设工程需满足使用要求,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

洁净煤配送中心建设资金来源:按照“谁建设、谁受益”原则,面向社会择优选取清洁煤配送中心建设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土地由沙坡头区政府租给建设运营单位或建设运营单位自有土地。沙坡头区政府应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对洁净煤配送中心建设进行补助。

三、主动对接,积极推动洁净煤配送中心建设

今年以来,我局多次就洁净煤配送中心建设问题与沙坡头区政府进行了对接,向沙坡头区政府送达了《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洁净煤配送中心建设的调研报告》和《沙坡头区洁净煤配送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初稿,供沙坡头区政府参考。目前,沙坡头区政府结合我局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实施方案,已召集相关部门、乡镇等进行了讨论,正在加紧推进洁净煤配送中心建设工作。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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