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40号提案的答复
王伏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保健品行业监管力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共提出具体建议4条,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的4条,目前已办结4条,不具备办理条件的0条,需跨年办理的0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办理情况
第1条建议办理情况:我局对辖区内监管对象进行全面排查,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36人次,检查宾馆、酒店、农家乐等重点场所125家,检查保健类店铺74家,检查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18个,检查医院和诊所780家次,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4次。
第2条建议办理情况:我局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2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成人用品店进行了深入摸排,累计检查成人用品店20家次,责令整改4家。重点检查是否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二类医疗器械备案;检查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建立进货查验台账;检查是否存在虚假宣传,销售标签标识不明、超过保质期的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同时向经营者宣传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杜绝虚假夸大宣传,引导消费者正确认识产品功效。
第3条建议办理情况:一是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广告监管工作,对药品、保健食品、医疗服务等重点领域广告进行了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23起擅用标识、使用引人误解的广告宣传用语、不能当场提供产品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二是组织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对区厅监测的1条使用极限语广告和6条涉嫌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线索进行核查处置。三是组织开展网络直播带货专项整治,对辖区内的网络交易平台进行了检查,共计检查23家,对6家没有按要求及时亮照、亮标的交易平台,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四是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受理申诉举报14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4万元。
第4条建议办理情况:我局重点关注老年人群体,持续开展宣教活动。结合保健食品“五进”活动、“药品安全宣传月”“5.25”护肤日,科技宣传周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充分揭露“保健”市场社会乱象,提高“保健”市场整治社会关注度和群众参与度,筑牢群防群治基础。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5次,发放保健品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引导群众消除贪小便宜、小实惠心理,提高辨别能力,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保健品非法营销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取证难、查处难。违法行为更加隐蔽,证据难以保存。一些经营者为了“避风头”,出现暂时关门歇业、转移经营场所、转入地下经营等,查处难度加大。
二是理解难。普通民众尤其是老年消费者普遍存在消费风险防范意识较差、消费知识欠缺、维权意识淡薄等问题。老年人容易被小恩小惠诱惑的心理基础短期内难以消除,甚至容易形成执法办案阻力。
三是认定难。“保健”市场领域广、商品类别多、违法行为复杂,专业性较强。新业态、新问题发展变化迅速,一些违法经营者行走在法律的边缘,以合法的外衣掩盖侵害百姓权益、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本质,逃避法律规制。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严格依法履职,加大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我局将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各类政策文件的规定,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为手段,不断强化对保健市场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利益。
(二)加强安全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我局将继续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关注老年人群体,进一步强化宣传力度,提高老年群体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保健品非法营销行为。
(三)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聚焦突出问题,深挖案件线索,重点查办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有力震慑违法经营者。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不断规范保健品市场经营秩序。
感谢您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建言献策,促进中卫又好又快发展!
联系人:肖清福 联系电话:0955-7065372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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