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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6/2021-00145
文  号: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07月07日
标  题:
对中卫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95号提案的答复

对中卫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95号提案的答复

吴少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共提出具体建议4条,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的1条,目前已办结1条。第4条建议办理情况如下:

一是认真做好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机构登记注册工作。按照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推进养老服务发展。提供方便、快捷的注册登记服务,积极受理、核发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机构营业执照。

二是配合民政部门加强对养老机构及培训机构的监管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发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作用,将培训机构监管工作纳入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由民政、教育、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联合,共同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管,并将抽查情况向社会公示。

三是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按照“谁审批、谁录入、谁处罚、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将培训机构的行政处罚信息及抽查信息进行录入,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法治中卫等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将培训机构的主体资质、不良记录等信息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0955-7034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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