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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6/2021-00297
文  号: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07月30日
标  题:
对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71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71号提案的答复

市政协经济委员会:

贵会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检测能力建设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将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该提案共提出具体建议3条,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的3条,目前3条均在办理。办理情况如下:

第一条建议办理情况:

(一)我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和检测工作基本情况。目前,我市已建立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隶属市农业农村局)、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隶属市粮食和储备局)、市疾病预防控制检验中心(隶属市卫生健康委)、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隶属市市场监管局)这4家与食品相关的检验检测机构。近三年来,各职能部门不断扩大食品安全抽检范围,提高各环节各类食品的抽检频次和数量,全年各类食品安全抽检量从2018年的不足2批次/千人逐年增加到2020年的5批次/千人。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依法对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核查处置,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二)各检验检测机构无法整合的原因分析。我局深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调查研究,与市农业农村局、粮食和储备局进行了充分的调研与沟通,同时向自治区有关部门进行了反映。4个部门的检测机构建设及项目资金均来自国家相关部委拨付给相应直属厅局的专项业务经费,而且4个部门的检测机构按照各自业务范畴检测领域各有侧重,整合在一起反而会降低检验检测工作效率。

(三)中卫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基本情况。中卫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于2020年9月顺利取得CMA实验室资质认定并投入使用,检测能力覆盖粮食加工、食用油、水果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等28大食品类别,包含感官、污染物、微生物、食品添加剂、生物毒素、塑化剂等233项指标的检测项目。设施设备及人员配置基本能够满足市级食品检验检测领域常规项目检测,检测能力基本覆盖我市地产食品的发证检验和监督抽检,同时具备承担自治区级监督抽检任务的能力,完全符合机构设置整体目标要求。该机构的建成基本能有效解决我市食品检验检测能力与食品产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同时,也填补了中卫市没有综合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空白。

第二条建议办理情况:

(一)大力推广“使用公筷公勺 分餐进食”。为进一步传递文明风尚、呵护群众健康,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我局在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大力推广使用“公筷公勺”和“分餐进食”。一是制定规范。结合餐饮服务单位经营实际,对公筷的材质、颜色、长度、摆放位置、使用方法等作出明确规范,要求明显区别于私用餐具或印制“公筷公勺”标识、提示语,为做好在不同就餐场所公筷公勺的推广使用明确了方向。二是强化宣传。开展“公筷公勺行动”宣传活动,实现了对沙坡头区2000余家餐饮服务单位及单位食堂的宣传全覆盖,利用微信公众号进行广泛宣传,共发布相关文章8篇。累计制作“公筷公勺、分餐进食”“光盘行动、文明就餐”公益广告宣传画2种4000张,“文明餐桌公约”桌签1000个,“公筷公勺”桌贴4万余张。三是推广使用。在1200余家餐饮服务单位及食堂设置了1500余个“公筷公勺”专区,杜绝菜品的交叉污染,形成安全用餐、健康用餐、文明用餐的社会风尚,督促餐厅主动提供公筷公勺。

(二)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一是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建立辖区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引导从业人员自觉守法诚信经营,提升农村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常态化。二是强化对农村食品企业主体资格检查。在日常检查中,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办理、是否超过有效期限,是否规范悬挂或摆放,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等,强化对食品流通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性、有效性的检查。三是认真开展农村地区食品经营许可审核复查工作。严格核查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场所环境、设备设施、人员制度以及布局流程等食品安全标准,对不符合核查标准的食品经营户,提出整改要求,逐项开展整改落实。共复查市场主体3588家,发现存在问题市场主体158家。目前,全市农村地区食品经营许可审核复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截止6月底,共检查食品生产主体927户次,食品销售主体3639户次(其中: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936户次),餐饮服务主体2441户次(其中:学校食堂451户次,校园周边餐饮服务提供者292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139户次,检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7户次,组织监督抽检782批次,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主体58户。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行政处罚案件97件,罚没款11.01万元,收缴假冒伪劣食品671公斤。

第三条建议办理情况:

(一)加快绿色产业发展,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建立完善枸杞、苹果、水稻、蔬菜、马铃薯等品类种植技术规程和行业质量标准,探索推广控肥增效、控水降耗、控药减害、控膜提效、畜禽粪污循环化利用、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和提升耕地质量“四控两化一提”绿色生产技术,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全面推行食品合格证制度,扎实开展农产品品牌创建行动。加快有机示范基地、绿色原料基地等项目建设,不断扩大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

(二)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以每年的春耕备耕农资打假暨“春雷”行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为抓手,对农产品种植养殖过程中质量安全管控不规范、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深挖根源,狠抓重点对象、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坚持重拳出击、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农产品。

(三)加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严防群聚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修改完善了《中卫市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稿)》,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对农村宴席进行备案管理,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密切关注农村红白喜事聚餐活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协同乡、镇党委政府,加强备案管理,严控风险隐患。加大农村各类食品经营单位监管力度和频次,有效预防和控制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食品安全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关系到社会稳定及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安全监管任重道远,我们将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真正做到政府放心、人民满意。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们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7036086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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