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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6/2022-00339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2年11月04日
标  题:
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8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8号提案的答复

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共提出具体建议3条,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的1条,目前已办结1条。针对第3条建议,我局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瞄准“突破原始监管模式、细化信用风险分类、强化部门联合监管”的目标定位,结合我局部门职责,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发展。一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制订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2022年度中卫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度中卫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下发38项抽查任务。今年以来,在更多领域开展联合抽查,成员单位从去年的16个扩展到23个,抽查事项从去年的39大类77项增加到54大类106项,进一步完善了随机抽查细则,明确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确保必要的随机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对风险性较大的重点单位每年实现一次检查覆盖。二是推进“互联网+监管”运用。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整合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将企业登记注册、备案、股权出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抽查检查等信息在产生后及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做到“应公示尽公示”。今年,我局共录入行政许可信息1061条、行政处罚信息89条、异常名录信息371条。将各部门监管信息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同时,加强部门联动,对受到行政处罚、列入异常名录、抽查不合格的市场主体在评先评优、政策优惠等方面一律不予通过。规范黑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的列入、移出退出机制和异议处理机制,引导、督促失信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开展信用修复。三是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全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风险分类,将分类结果应用于“双随机、一公开”,实施差异化监管,推动智慧监管,实现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四是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加大企业信用承诺工作力度,积极推进信用修复机制建设,鼓励失信主体主动纠错、重塑信用。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2022年共向区厅申请企业信用修复5户。

下一步,我局将更加充分地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等多种方式,实施更加精准更加有效的分级分类监管,引导和规范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要求自主经营、合法经营,助力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感谢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建言献策,促进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何丽艳 0955-7034859)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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