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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6/2022-00343
文  号: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2年11月30日
标  题:
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65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65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中卫市总支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市乡村‘流动厨房’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共提出具体建议3条,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的3条,目前已全部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第1条建议办理情况:一是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卫市农村集体聚餐(流动厨房)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卫食药安委办发〔2022〕8号),对农村“流动厨房”食品安全管理风险防控给出具体指导意见,明确了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职责分工,对民间厨师备案和培训管理、农村集体聚餐举办监管信息流程和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制度作了具体要求。二是在辖区全面开展摸底调查,摸清“流动厨房”分布情况和底数,采集厨师、从业人员信息,建立“流动厨房”监管台账,做到情况清,底数明。目前,中卫市共有流动厨房11家,登记备案民间厨师135名。三是印发了《农村家宴(流动厨房)食品安全风险责任清单》,全面推行了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制度,结合监管实际,印制《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表》,对农村自办宴席报告备案内容和举办现场进行食品安全技术指导,及时发现和排除食品安全隐患。四是结合实际,鼓励有条件的“流动厨房”使用专业餐具消毒公司提供的餐饮具或增设消毒柜、保洁柜,冷藏冷冻等设施。鼓励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取得相应的餐饮服务资质,督促流动厨房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流动厨房服务。

第2条建议办理情况: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强乡村“流动厨房”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对农村流动厨师、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开展备案指导、技能培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提升农村宴席民间厨师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观念,有效杜绝了农村宴席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共组织流动厨师及其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379人次,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通过“查安康”APP参加食品安全培训1204人次。

第3条建议办理情况:一是压实农村“流动厨房”举办者或承办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承办者是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其举办或者承办的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负责。督促举办者、承办者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对采购所有食品原辅料进行检查验收把关,并做好索证索票、食品留样等工作,确保食品原辅料及加工制作过程安全。二是全力落实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制度,发挥网格化监管优势,加强与各村、社区食品安全网格员沟通协调,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信息收集、情况上报、注意事项告知等工作。三是督促农村“流动厨房”举办者或承办者提前向乡镇食品安全负责人登记报告,报告举办人或承办人基本情况、聚餐时间、地点、人数和人员来源、场地卫生条件、菜谱等,填写《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表》,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四是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从群众需求出发,积极探索农村集体聚餐标准示范点建设思路,打造了沙坡头区柔远镇刘台村“村集体宴会餐厅”,通过规范化建设集体供餐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制度,可有效避免农村集体聚餐场所设置不合理、加工制作不规范、设施设备清洁消毒不彻底、食品安全隐患风险高等问题,示范引领农村“流动厨房”向规范化“村集体宴会餐厅”转变,逐步提升农村家宴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守护农村人民群众的盘中餐。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文昌 0955-7036086)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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