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86号提案的答复
张建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构建食品安全共治新格局”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共提出具体建议3条,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的3条,目前已办结3条,不具备办理条件的0条,需跨年办理的0条。具体情况如下:
第1条建议办理情况:健全工作机制。市食药安委办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制定印发了《中卫市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卫食药安委办发〔2023〕1号),成立由市政府领导任组长,市市场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卫监管分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卫生健康委、粮食和储备局等11个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工作。发挥考核指引。将“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纳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考核细则中。《中卫市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考核细则》中明确要求保险机构加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介力度,引导保险机构积极开发符合我区食品安全生产经营单位需求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产品;推进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集体用餐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大宗食品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配餐单位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有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中卫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求要加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推动力度,不断提高投保企业覆盖面。督促保险公司加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宣传普及,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纳入重点工作。《2023年中卫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将“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作为重点任务,要求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要优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政策环境,鼓励和支持食品企业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机制。
第2条建议办理情况:明确工作职责。按照《中卫市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卫食药安委办发〔2023〕1号)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食品安全保险的组织、指导、协调等工作,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卫监管分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卫健委、银保监分局和各县区政府等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和责任分工,制定时间表和任务书,有序展开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广工作。有序稳步推进。市市场监管局通过日常检查,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动风险高、规模大、综合性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重点推进肉蛋奶等食品生产企业,学校、养老机构食堂等集体用餐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入网食品经营险。鼓励有条件的中小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积极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强化政策指导。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卫监管分局积极联系产业企业,开展市场调研,鼓励保险机构根据生产、流通和餐饮不同环节的现实需要,综合考虑行业特点、生产经营规模和风险等级等情况灵活确定与之相适应的保险服务。2023年1-9月,辖区共6家财产险机构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业务,累计办理食责险35笔,保费收入12.31万元,保额12818元,暂未发生理赔案件。
第3条建议办理情况: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卫监管分局严格监管食品安全保险整体运营,定期核查辖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经营情况。经摸排辖区6家财产险机构,未发现将食品安全保险费相互拆借或抵顶的情况。
感谢您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建言献策,促进我市食品安全保险整体发展。
(联系人及电话:张瑞 0955-7036086)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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