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74号建议的答复
市政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的建议收悉,此建议内容由农业农村局负责,为便于及时答复提案,经我局与农业农村局对接,现答复如下:
(一)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定印发了《2025年中卫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内容组织实施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举办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数据平台操作专题培训会,全面推进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面开展禁限(停)用农兽药、农兽药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工作。强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备案统计了全市种养殖业经营主体1.04万个,全部纳入监管平台管理。持续开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提升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推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指导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在自控自检的基础上开具合格证,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目前,全市已初步建立起农产品合格证监管系统,纳入企业(合作社)100余家,乡镇28个,推行“合格证+检测”模式出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不断提升监管手段和覆盖率。
(二)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紧盯重要节假日、“两会”等重要节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针对生产基地、畜禽屠宰点、农贸批发市场等地的重点农产品开展农兽药残留检测。持续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组织开展“三棵菜”专项抽检,严打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截至7月底,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共监测农产品1491批次,不合格10批次(生产基地5批次,农贸批发市场5批次),总体合格率99.3%。其中:抽检蔬菜产品1121批次,合格率99.2%;水果产品101批次,合格率99.0%;畜禽产品164批次,合格率100%;水产品105批次,合格率100%。配合农业农村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抽样2次,配合农业农村厅开展例行监测抽检6次、监督抽查抽样2次,共抽检农产品234批次,合格率99.5%。强化农产品快检,紧盯全市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等场所,开展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快速检测356批次,合格率99.2%。
(三)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一是深入开展动物检疫监督“强基固本、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构建养殖、屠宰、生产、经营全环节可追溯体系,实现检疫行为全过程规范管理。截至目前,产地检疫畜禽258.29万头;屠宰检疫畜禽19.41万头,出具检疫证明7.66万张,出厂肉品1540.41万公斤。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2.53万份,检测结果全部合格。二是狠抓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巡查监管和宣传教育,推进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督促95家规模养殖屠宰企业落实病死畜禽委托处理制度,全市集中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4285.18吨。开展兽药规范使用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指导29家规模养殖场(户)参与“减抗”,移交违法案件线索1起。三是严格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严厉查处水产养殖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上半年以来,共开展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专项检查行动11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1人次,检查水产养殖场点23个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余份,发放《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1号和2号》累计40余份,并签订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50余份。四是严把农业投入品使用关。开展农资专项行动,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制,狠抓种子、农(兽)药、化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监管,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对制售假劣和非法生产经营违禁农业投入品、农村“忽悠团”等整治力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上半年,全市共检查各类农资门店372家,抽检农产品115批次,立案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案件19起。
(四)强化不合格产品信息通报和追溯制度。强化跨部门协同机制,全面建立从田间地头生产端-流通端-餐饮端、“抽检-处置-溯源”全闭环链条,初步完成全过程监管、全链条压实责任模式。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自然资源局相互通报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农产品信息27条,溯源查处种植养殖环节3家次。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大监测力度和覆盖面,增强监测的针对性和预警能力,特别是对问题品种和重点区域实施更严格的监控。持续深化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规范常规农药的使用。同时,大力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全面落实,加快完善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全力打通溯源管理的“最后一公里”。
(联系人:张瑞,电话:0955-7036086)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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