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75号建议的答复
市政协委员:
您提出的《持续整顿食品流通秩序,进一步强化农村、城乡接合部、校园周边等监管薄弱区域监管责任落实,实现“精准监管”》建议(第7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由我单位和教育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共同负责办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强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一是严查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压紧压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和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通过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等方法,对校园周边开展全覆盖问题隐患排查,重点以校园周边小餐饮、便利店、小超市等为重点场所,集中力量严查主体资质不全、超范围经营、无证无照、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以及销售“五毛”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全面收集、拓展案件线索来源,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该立案的线索逐一核实,严格立案查处,形成强有力震慑效应,确保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今年以来,共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462家次,排查整改问题隐患452个,下架退市“三无”“过期”“无底线营销”食品45.75公斤,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6份,依法查办校园周边案件25起,其中警告13起,一般程序12起,罚没款0.556万元。二是严格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强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执法监督力度,以校园周边的备案流动摊贩为检查对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对健康证明公示情况、索票索证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经营主体主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以“现场普及+以案释法”的方式对食品摊贩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和食品小摊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讲解,共检查食品摊贩218家次,排查整改问题隐患81个,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警告2起。三是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在执法过程中向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讲解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不合格食品危害,教育督促食品经营者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联合教育局督促学校加强对学生食品安全和健康饮食教育,通过采取知识讲座、主题班会、黑板报等形式,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要求学生不买、不吃来源不明的食品。同时鼓励家长及社会公众对不合格“五毛”食品、“三无”产品及其销售者进行投诉举报。组织食品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发放培训材料5000余份,培训校园师生及食堂工作人员2万余人次,分学段传授食品安全、营养膳食等相关知识,营造师生、家长践行合理膳食行动的良好氛围。开展培训学校食堂负责人、从业人员15期1120人次,监督抽考849人,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代表培训1次,形成家校共治的良好局面,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
二、强化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一是周密研究部署,守牢安全底线。结合总局、区厅工作部署,第一时间印发《关于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的通知》,明确亟待治理的突出问题,压实各方工作责任,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确保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集中整治顺利推进。二是加强靶向整治,以案件促监管。聚焦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小餐饮店、小便利店、小摊贩和农贸市场为重点对象,按照边查边改的方式方法,强化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严厉打击购买使用污染原料、知假造假、欺骗误导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案件查处和处罚力度,积极发挥惩戒震慑作用。累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395家次,排查风险隐患问题921个,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33起,其中当场处罚97起,一般程序案件36起,收缴假冒伪劣食品1356.5公斤,罚款10.1万元。三是深化宣传教育,提升群众安全意识。组织70家食品批发配送单位召开食品安全行政指导会,规范食品批发配送单位经营行为,公开征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线索公告,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大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提升农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维权意识,同时,曝光典型案例1起,威慑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好辖区食品安全。
感谢您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建言献策,促进我市食品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马成文,电话:0955-7065359)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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