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猪肉及其制品专项检查的通知
卫市场监发〔2018〕222号两县局、市局各分局:
为加强肉品经营行业监管,督促经营户把好肉品采购关口,确保流通环节猪肉及其制品质量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市局决定自即日起开展猪肉及其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11月2日起至12月31日,两县局及市局各分局集中执法力量对辖区肉品经营户开展全覆盖专项监督检查。
二、检查内容
对辖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肉品专柜、猪肉制品加工企业及各类肉品冷库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猪肉及其制品经营者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是否从定点屠宰场(厂)采购猪肉等生猪产品,严格查验肉品“两证两章”及肉品销售凭证,督促肉品经营店自觉规范经营行为,确保为消费者提供的肉品质量安全。全面禁止采购、加工、经营病死猪肉产品,以及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猪肉产品,禁止从外省采购调运生猪及其生猪产品进入我市销售,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检查餐饮经营户餐厨废弃物处置记录,禁止餐厨废弃物流入畜禽饲养环节。
三、工作要求
一是严厉查处肉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未建立动物产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无法提供动物产品合法来源、不具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有关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向市局报告并移送公安机关。
二是全面检查餐厨废弃物处置行为。大力规范餐饮行业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行为,督促指导餐饮经营户健全处置管理制度,规范填写餐厨废弃物处置记录台帐,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去向,全面禁止餐厨废弃物流入畜禽饲养环节,全面杜绝利用餐厨废弃物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加强与农牧部门沟通协调。检查中发现外省调入我市销售的猪肉产品,要及时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召回、销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追查供货源头和流向,及时与属地农牧部门互通信息。
四是强化舆情监测和信息通报。检查中要积极开展正面宣传,引导公众科学认识、理性消费猪肉等动物产品。要加强信息纵向报送与横向共享,做好监督检查工作资料记录和留存,相关工作情况要及时上报市局。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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