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食品药品

| 字号: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 引 号:
640501026/2019-00123
文  号:
卫市场监发[2019]202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9年10月10日
标  题: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卫市场监发[2019]202号

两县局、市局各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实施方案》(卫市场监发〔2019〕192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与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尽职履责,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效率,确保执法效果。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食品加工小作坊、保健食品、学校及幼儿园食堂、校园周边和内设销售店(超市)、食用农产品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大要案件要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对涉嫌犯罪案件,要及时移送立案,并积极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取证,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

二、工作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食品加工“黑作坊”“黑窝点”。结合辖区实际,全面排查食品加工小作坊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未进行登记备案从事食品加工的“黑作坊”“黑窝点”。紧盯食品加工小作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收购、加工、经营病死畜禽,出售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导食品小作坊使用统一的食品标签,必须载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单位名称及地址等信息。全面排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旅游景区、旅游景区及高速公路服务区,准确掌握一批案件线索,集中交办、限期调查,强化源头综合整治。紧盯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餐厨废弃物管理等环节,抓住重点时段、薄弱环节开展检查。

(二)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一是严厉整治和规范保健食品市场乱象突出问题,整治变相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保健食品广告。二是加强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监管。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为重点,检查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是否真实,是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是否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相一致;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标签标识虚假、夸大宣传。三是指导企业在保健食品标签上设置警示用语区,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四是结合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进一步深入推进保健食品“五进”专项科普宣传,切实提高消费者识骗、防骗能力。

(三)解决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一是强化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学校校长(园长)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着力构建风险防控与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二是督促学校及幼儿园食堂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严格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以问题、目标为导向,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三是供餐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每天不少于1名校(园)领导陪同学生就餐。四是严格落实食堂承包经营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以招标等方式公开选择优质承包单位。五是严厉打击校园周边无证无照经营小卖部、小餐饮,经营“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限食品和腐败变质食品的行为。六是全面推行“明厨亮灶”。提高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鼓励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对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进行可视化监督。七是加大“三无”食品、果味饮料、辣条等小食品以及经营超过保质期限食品和腐败变质食品,和校园周边、内设销售店(超市)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监管力度。

(四)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一是依法严厉查处抽检不合格农产品及生产经营企业和责任人,严厉查处违法生产、无证经营行为。二是加大对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注药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重点时间、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注药等违法行为。三强化肉品质量安全培训。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质量安全意识及质量安全把关操作培训,向群众宣传购买猪肉产品需查看“两章两证”及相关注意事项,培养安全消费意识。四是进一步加强猪肉等生猪产品市场排查。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猪肉等生猪产品市场排查的通知》卫市场监发(2019)176号要求,加大对市场销售和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力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依法严厉打击采购、销售未按规定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私屠滥宰、注水注药等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禁“以罚代刑”,杜绝“屡罚屡犯”,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部门联动。两县分局、市局各分局、相关科室要与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尽职履责。要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真正打造无缝监管、强力监督。

(二)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属地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强化工作力量,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格局。按照排查重点、整治重点的内容,周密部署安排,建立联合行动工作台账,明确各项措施进度安排、预期成果、量化指标,责任落实到人。紧紧围绕中卫市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校园食品安全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解决突出问题,抓好整改措施,落实责任清单。

(三)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报送信息。两县局、市局各分局要以本次专项整治为契机,既集中力量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又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深层次矛盾问题。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整治工作措施,全面展示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典型经验与做法。按时间及时报送报表,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市局反馈。(联系人:刘海龙,联系电话:0955-7065359,电子邮箱:zwspjg@163.com )

附件: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食品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刘辛彧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刘建斌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学斌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

王  玲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科科长

孙瑞强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昌分局局长

张  伟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滨河分局局长

马  勇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园分局局长

王  军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迎水桥分局局长

孙建平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柔远分局局长   

芮建国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和分局局长

潘正飞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仁分局副局长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