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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6/2020-00013
文  号:
卫市场监发〔2020〕69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0年04月01日
标  题:
中卫市市场监督局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食品领域有关问题的整改通知

中卫市市场监督局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食品领域有关问题的整改通知

卫市场监发〔2020〕69号

市局各分局、局相关科室:

按照市创建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中卫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暗访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卫创卫办发〔2020〕1号)、《关于印发中卫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2020年技术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卫创卫办发〔2020〕2号)文件要求和查找出食品领域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将问题整改到位,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积极推动中卫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现就食品领域反馈存在问题提出以下整改要求:

一、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部分食品安全“三小”行业存在健康证过期、无证经营现象,如鼓楼西路357号浩子面馆未见健康证;鼓楼东街645#同心聚餐厅未见食品经营许可证。

整改措施:一是严查“三小”行业是否存在健康证过期、无证经营现象,针对存在健康证过期、无健康证或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食品小摊点备案卡》的各类食品经营户督促立即补办健康证并整改到位;二是重点加强对“三小”行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管理培训、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原料贮存、索证索票、清洗消毒、设施设备配备使用、用水卫生等关键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整改后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取缔。三是重点督促“三小”行业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和食品小摊点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严禁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等违法违规行为。

完成时限:2020年4月2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存在问题:个别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周边小餐饮店、小熟食店未见亮证经营,基础设施和卫生状况较差,量化分级等级评审不够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实施网格化监管。各分局要按照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要求,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及餐饮单位开展量化分级评定机制,根据评定等级确定检查频次,按照检查频次要求开展监督检查,按照划片包干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加工小作坊开展拉网式督查检查。二是重点核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经营资质、条件,对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对所售食品是否在保质期、经营场所环境是否干净整洁、是否与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检查食品陈列、摆放设备或设施,食品与非食品、生食与熟食是否有适当的分隔措施、固定的存放位置和标识。检查病媒生物防治设施是否运行正常,食品是否离墙离地10cm摆放,是否具有与销售食品配套的冷藏冷冻设施设备等情况。强化督促整改。对城乡结合部、偏远乡村食品安全监管情况,要及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进行督查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关停。加强教育培训。各分局在做好市局统一组织培训的基础上,在日常监管检查中,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户管理及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升市场主体从业人员自律意识,推动落实主体责任。

完成时限:2020年4月2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存在问题:餐饮单位环境卫生消毒、餐饮具清洗消毒、防蝇防鼠工作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频次,强化从业人员每日晨检、个人防护、洗手消毒、投放粘蝇夹鼠板等措施,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消毒、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餐厨废弃物处置等制度,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不留盲区。二是督促指导餐饮单位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保障加工制作食品安全。重点检查各类餐饮单位是否对加工场所、人员通道、电梯间、洗手间、空气过滤装置等及时清洁消毒,从业人员是否按要求和规范洗手。加工制作食品是否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熟制食品中心温度是否达到70℃以上。三是要求餐饮单位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保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过期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容器。

完成时限:2020年5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存在问题:各类食杂店、小食品店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索票索证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要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不采购来源不明、过期、腐败变质、掺杂掺假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二要加强库存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及时清理过期和变质的食品及原料,保障生产经营的食品质量安全。三要强化执法人员培训。针对基层监管人员执法水平不高等问题,要充分利用老职工“传、帮、带”作用,切实强化新进执法人员技能培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活动。

完成时限:2020年5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人心向背,各分局必须严肃对待,查漏补缺,提高对整改工作认识,各分局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布置,带头组织落实。

(二)理清问题,抓出成效。各分局要在整改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教育和引导食品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和食品安全卫生意识。同时依托此次整治行动,推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三)及时上报,确保实效。请各分局尽快组织辖区监管人员逐户逐项排查整改,于4月10日前将整改情况相关资料照片压缩后报送食品安全监管科魏耀处。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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