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卫市场监发〔2020〕169号两县局,市局各分局、机关相关科室:
中秋、国庆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抓严抓紧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疫情防控
节日期间人群容易聚集,食品安全风险较大,易出现食物中毒事故和聚集性疫情传播。两县局、市局各分局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及目标任务,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组织监管人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和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二、突出工作重点,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隐患
(一)开展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执法检查。以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车站、旅游景区及周边小餐饮店(摊)、地方特色美食街、夜市、农家乐、超市、便利店、旅游团队餐饮服务单位、大中型餐馆等为重点,联合交通、旅游等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检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督促餐饮单位推广使用公筷公勺、落实分餐制,节约用餐,反对餐饮浪费行为。引导餐饮服务行业自觉树立健康服务理念,倡导消费者使用公筷公勺取餐,养成分餐、分食的良好习惯,有效防控食源性疾病传播风险。
(二)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深入推进“文明餐桌”行动。节日期间,两县局、各分局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践行“文明餐桌”行动,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养成勤俭节约的文明好习惯。加强餐饮企业一线服务人员的培训,在顾客订餐、点餐、加餐等环节,要实施有效的消费指导,防止超量点餐,当好顾客的消费参谋。顾客餐后如有剩余食物,主动进行打包服务。
(三)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两县局、市局各分局要针对节日食品消费的特点,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突出月饼、乳制品、粮食制品、肉制品、食用油等重点品种监督检查,按照《食品生产企业疫情防控指南》要求,深入排查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隐患,坚决打击、严厉查处使用非食用物质、回收原料生产食品、降低标准生产食品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出厂食品质量安全。
(四)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对大型商超、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监督检查,以商业区、旅游景区、车站机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节日和旅游度假消费集中区域为重点,紧盯肉制品、乳制品、酒类、特殊食品等热销食品及水产品、畜禽产品等食用农产品,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切实加强对月饼包装、标识及食品储存条件等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特别是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开展冷冻冷藏肉品和水产品风险排查,组织落实海鲜、冷链食品及相关物品全链条管控工作,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措施落实(戴口罩、场所及食品用具消杀记录、经营者体温检测记录等)。
三、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应急值守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认真安排部署。两县局、各分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集中开展监督检查。按照秋冬季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各项任务要求,尽快对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全面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两节期间市场安全稳定。
二是做好应急值守,确保食品安全信息畅通。要健全值班制度,严格值班纪律,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三是做好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及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一些亮点工作要加强信息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两县局、各分局请于10月10日前将中秋、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报送市局食品科。(联系人:刘海龙,联系电话:0955-7065359,联系邮箱:zwspjg@163.com)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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