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卫市场监发〔2020〕171号两县局、市局各分局:
为了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有效控制流通、生产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请两县局、市局各分局立即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结合实际,重点开展餐饮环节宴席摸排及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生产加工销售食品质量安全。现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红白喜事、农村家宴、年夜饭等申报备案工作。及时跟踪监督,督促承办红白喜事、集体聚餐、年夜饭10桌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主动到辖区市场监管分局(所)登记备案,填写《餐饮服务单位红白喜事、农村家宴、年夜饭登记备案表》(附件2)。
(二)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开展大型餐饮单位、旅游景区、农村集体聚餐等重点领域专项检查。切实加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强化食品网格化监管责任制,按照“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的原则,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及时与辖区餐饮服务单位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附件1)并张贴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公示栏》中,及时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三)严格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留样制度。餐饮服务提供者(集体聚餐人数超过100人或为重大活动供餐),每餐次严格进行留样,并填写食品留样记录,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g,并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存放48小时以上,确保留样制度执行到位。
(四)强化对辖区餐饮服务单位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的落实。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内容逐项核查并全面排查,督促餐饮单位完善餐厨废弃物记录、餐饮具消毒等台帐的记录,充分利用ATP快检仪排查餐饮具和加工设备及容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五)落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责任,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文昌、滨河分局重点对“美团”“饿了么”餐饮外卖平台开展重点检查,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加大“线上线下双抽查”,特别要排查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信息公示和网络订餐“食安封签进店”工作,确保网络订餐配送环节“最后一公里”食品安全。
(六)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食品经营户自觉把好食品进货关,严格执行食品索证索票、“三合一”台帐、食品销售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出、食品进货检查验收、质量追究等食品安全制度,及时、准确、真实使用和记录、保存“三合一”台帐。对违反非法经营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食品、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强化企业法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督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使用非食品用原料,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回收食品、发霉变质原料加工食品,严禁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
二、工作要求
(一)细化责任分工,加大食品流通、生产、餐饮单位质量安全监管。两县局、各分局强化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推进餐饮环节“明厨亮灶”和量化分级管理,大力推进“色标管理”“4D管理”,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强化主体责任,提升管理水平。餐饮单位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及时发现餐饮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并整改到位。加强对员工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激发企业内部活力,增强企业提升整体水平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三)强化信息报送。请两县局、市局各分局于每月10日前将《餐饮服务单位年夜饭登记备案统计表》(附件3)、《202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4)和工作小结报市局食品安全监管科。(联系人:魏耀,联系电话:7065359,电子邮箱;zwspjg@163.com)
附件: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