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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6/2021-00025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03月17日
标  题:
中卫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查验工作

中卫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查验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查验工作。

一是要求市场开办者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如实记并及时更新销售者和食用农产品基本信息,查验入场销售者身份信息及食用农产品合格信息,对无法提供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二是监督入场销售者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采购、经营食用农产品要如实记录食品农产品和供货者基本信息,使用统一的销售凭证,并妥善保存。不得拒绝农批市场开办者对食用农产品的入场查验和抽样检验。涉及委托贮存和委托运输的,应当选择具有合法资格,能够保障食品安全的受托方。禁止采购、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

三是加强第三方冷库备案管理。从事冷藏冷冻食品(食用农产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及时在属地市场监管分局备案,备案信息包括冷藏冷冻库名称、地址、贮存能力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等信息。备案信息由相关经营者全部载入“宁夏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信息系统”。

四是注重宣传引导。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特点,以宣贯《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第10号公告》等为抓手,通过集中培训教育、现场监督指导等方式,提高农批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梁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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