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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6/2021-00036
文  号:
卫市场监发〔2021〕21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02月26日
标  题:
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卫市场监发〔2021〕21号

两县局,市局各分局:

当前,各学校和幼儿园(以下统称“校园”)已陆续开学。为进一步加强春季学校、幼儿园疫情防控和校园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防范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现就做好2021年春季开学校园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为契机,以提升全市餐饮质量安全水平为重点,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要求,严格落实校(园)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校(园)长及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责任,规范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的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行为,实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良好以上等级评定达到100%,学校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小学及幼儿园“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有力借助电子化、信息化手段,全面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营造安全稳定的教育发展环境。

二、工作范围

以全市所有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小饭桌、小摊贩为重点,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做到不留盲区死角,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工作措施

两县局,市局各分局要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四个最严”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做到源头严控、过程严管、隐患严查。

(一)摸底排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及幼儿园200米范围内食品经营户进行摸底排查,建立监管台账,明确监管责任人,确保每一个食品经营户都责任到人,实时动态管理。明确校长(园长)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演练。督促学校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切实排查风险隐患、堵塞食品安全漏洞。

(二)严把食品原料进货,严控食品安全风险。检查学校食堂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情况,重点加强对米面油、肉类和禽类采购管理情况的检查,保证购进原辅料的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做到来源可靠,源头可溯。严禁使用来源不明、过期变质、未经检疫肉类等原料。有条件的学校食堂实行食品原料公开招标和定点采购。

(三)严格落实操作规范,严格管理操作行为。组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全员培训,着力规范从业人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行为。

1.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检查学校是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落实岗位责任制,是否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严禁未经体检、培训擅自上岗。

2.规范餐饮加工制作行为。检查学校是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是否严格落实后厨各操作间标识明显、加工用具明显区分、色标管理等要求。严禁生熟食品混放、生熟刀具案板混用,严防交叉污染。

3.严查餐饮食品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检查学校配备的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是否与经营规模相匹配,是否定期清洗、维护、校验有关保温、冷藏、冷冻和空调等设施设备,严禁设施设备超负荷运转及运转不畅。

4.加强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管理。检查学校是否按规定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使用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做到专柜存放食品添加剂并专册记录,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5.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检查留样柜容量是否能够满足使用需要,每餐次的食品成品是否留样,留样食品是否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留样食品是否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且每个品种不少于125g以上,是否专人管理留样食品、记录留样情况。

6.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做好餐(饮)具清洁消毒,可采用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热力消毒柜消毒等方法,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做好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消毒,对售饭台、扶手、门把手、餐桌椅、水龙头、存储柜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可用含有效氯的消毒剂进行擦拭,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做好室内通风消毒,保持空气清新。有条件的学校,可采用移动紫外线灯照射对餐厅空气消毒,消毒后应及时通风换气。

7.不断发挥技术优势,提高科技化、信息化技术水平。充分运用“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平台,推动建立健全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机制,基层监管人员要积极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开展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利用智慧食安监管系统,做好餐饮服务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整改落实,按照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化责任制,做好系统平台问题销号管理工作,同时鼓励家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监督。

8.持续推进“文明餐桌”行动。督促校园把节约粮食、珍惜资源、反对餐饮浪费的要求融入学校食堂的管理中,加强学生节约美德教育,在校园食堂醒目位置张贴节约标识、在菜单上标明食材份量,引导学生按需用餐,适量选餐,文明用餐,大力营造校园节约粮食,反对餐饮浪费的良好氛围。

(四)加大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

重点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超范围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制售行为,严厉打击校园周边无证无照销售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禁止文具店、百货店超范围经营自制饮品、奶茶,向学生售卖烫煮串串、油炸串串等经营行为,全力确保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在校园门口设置公示栏,对抽检不合格食品、“三无”食品、不符合少年儿童身体健康的食品及食品销售者进行公示曝光,对校园周边小餐饮店、小饮品店进行全面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是教职工和学生比较集中的场所,因此,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两县局,市局各分局必须高度重视,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全力开展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二)督促学校校长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对检查中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问题的学校食堂,要约谈学校校长及食堂负责人督促其整改,对存在问题较严重又不配合整改的学校食堂必须立案查处,确保广大师生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三)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两县局,市局各分局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监管联动力量,全面排查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不留盲区死角。对检查中发现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要当场提出整改要求并组织复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从严查处。

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市局各分局请分别于2021年3月26日,6月30日,12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性总结电子版报送至市局食品安全监管科。联系电话:7065359。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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