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持续推进“阳光药店”工程建设以智慧手段促进药店精细化管理
今年以来,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总结前期“阳光药店”工程建设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持续推广应用“阳光药店”信息系统,有效推进药品智慧监管落地见效。
一是高起点谋划,统筹兼顾抓大局。“阳光药店”工程作为全区药品零售企业智慧监管的重要手段,对创新药械领域信息化、电子化监管模式有重要意义。市市场监管局将“阳光药店”工程建设与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目标任务相结合,同部署同落实,有序稳步推进药械安全监管再上“台阶”。组织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分批次参加推进会议和“阳光药店”温湿度监测设备分配使用培训会,下发了中卫市“阳光药店”工程推进实施方案,明确了“阳光药店”建设标准和建设进程,进一步压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全面实施推进“阳光药店”工程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高效率落实,实事求是抓成效。“阳光药店”信息系统的上线应用,切实解决了零售药店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履职、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药品不按规定条件储存等突出问题。通过实行“互联网+”动态管理,实现对零售药店的智慧监管、社会共治。我局进一步强化服务职能,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系统对接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系统“接到位”“用的好”。截至目前,中卫市沙坡头区零售药店已在“阳光药店”信息系统完成企业账号注册223家,基本信息录入完整的221家,上线率达到88.9%。执法人员在监管端采集药师人脸数据190条,完成药师账号注册197家,已实现药师每日在岗打卡的零售药店133家,此项工作仍在持续进行中。
三是高标准跟进,稳扎稳打抓整改。我局将“阳光药店”工程建设作为全面提升零售药店整体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严格准入标准,对达不到“阳光药店”评定标准要求的零售药店,监督其对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进行改造升级。同时对纳入“阳光药店”信息系统管理的零售药店实施常态化智慧监管,让监管全程化跟进、让问题清单化整改、让责任全面化落实,切实提升零售药店质量安全管理意识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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