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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6/2022-00227
文  号: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2年06月24日
标  题: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沙坡头区分局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专项检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沙坡头区分局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监管,服务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近期,我局在沙坡头区范围内开展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使用环节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一是明确重点对象,确保检查有的放矢。此次专项检查主要面对开展新冠病毒检测的医疗机构及疾控中心等新冠病毒体外诊断试剂使用单位。

二是突出检查重点,确保检查取得实效。检查中,随机抽取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RNA捕获探针法)等产品,重点检查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购进渠道是否规范,供货单位资质,产品检验报告等合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二是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各项记录是否完整、规范,包括购进验收记录、使用记录等;三是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是否按规定进行养护管理,包括是否按储存条件进行储存,养护是否规范,有无养护记录等。

三是推行以查普法,确保效果可持续化。本次检查过程中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对采购、验收、贮存、使用等环节加强医疗器械法规宣传,提高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的法律意识,规范医疗器械的使用行为。

本次检查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覆盖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使用单位6家,抽查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及其配套使用医疗器械共计23批次,对1家未按规定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的医疗机构给予警告。检查结果显示,沙坡头区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使用单位均能按照要求严把采购关、严格履行进货查验手续,严格按照新冠病毒检测试剂说明书要求运输、贮存、使用试剂。下一步, 我局将继续加强防护用医疗器械专项监督检查,此次监督检查将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内容持续开展。(王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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