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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6/2022-00255
文  号: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2年07月25日
标  题:
中卫市召开宁夏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全环节试点启动暨宣贯培训会

中卫市召开宁夏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全环节试点启动暨宣贯培训会

7月22日,宁夏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启动会暨宣贯培训会议在中卫市举行,自治区药监局、卫健委、医保局、公共资源交易局有关领导,中卫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局)、医疗保障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负责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部分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及药品零售连锁公司的质量负责人共计90余人参加会议。

中卫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虎出席会议并致辞,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郭涛宣读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全区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全环节试点工作的通知》,宁夏丹特义齿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国药集团(宁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中卫市人民医院、中卫市医疗保障局和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做了表态发言,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生礼就扎实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实施应用做了全面部署。宣贯培训会邀请国内相关专家对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政策、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数据库进行了深入解读,国内UDI发码机构对医疗器械唯一标识赋码要求与操作使用进行了详细介绍。

会议要求,一是要加强试点组织领导。在自治区推进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试点工作协作小组的指导下,按照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同时,加强市场监管、卫健、医保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成立联合领导协调小组,强化职责任务,建立任务台账,全方位、精准化组织实施好试点工作,务求不断取得良好成效。二是要压实各方工作责任。督促相关企业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特别是督促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带码入库、出库,实现产品在流通环节可追溯;辖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在临床使用、支付收费、结算报销等临床实践中积极应用唯一标识,做好全程带码记录,实现产品在临床环节可追溯。三是要强化工作落实落细。不断加强医疗器械流通环节监管、着力开展高风险领域专项整治、深入推进药品(医疗器械)领域“行刑衔接”,丰富监管形式和手段,有效助力中卫市试点工作,力争年底前实现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覆盖。探索利用唯一标识实现医疗器械日常监管、不良事件监测、产品召回及追踪追溯等领域的实施应用,为全区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是一件促监管、保安全、惠民生的工作。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医保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共同推动我市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在医药、医疗、医保等领域的衔接应用,促进我市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顺利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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