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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6/2023-00061
文  号: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3年03月10日
标  题:
中卫市四项举措推进农村“流动厨房”规范管理

中卫市四项举措推进农村“流动厨房”规范管理

建立完善制度,全面摸清底数。一是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农村“流动厨房”食品安全管理风险防控给出具体指导意见,明确了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职责分工,并对民间厨师备案和培训管理、农村集体聚餐举办监管信息流程和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作了具体要求。二是在辖区全面开展摸底调查,摸清“流动厨房”分布情况和底数,采集厨师、从业人员信息,建立“流动厨房”监管台账,做到情况清,底数明。目前,中卫市共有流动厨房11家,登记备案民间厨师135名。三是印发了《农村家宴(流动厨房)食品安全风险责任清单》,全面推行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制度,结合监管实际,印制《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表》,对农村自办宴席报告备案内容和举办现场进行食品安全技术指导,及时发现和排除食品安全隐患。

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风险管控。一是压实农村“流动厨房”举办者或承办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承办者是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其举办或者承办的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负责。督促举办者、承办者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对采购的食品原辅料进行检查验收,做好索证索票、食品留样等工作,确保食品原辅料及加工制作过程安全。二是全力落实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制度,发挥网格化监管优势,加强与各村、社区食品安全网格员沟通协调,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信息收集、情况上报、注意事项告知等工作。三是督促农村“流动厨房”举办者或承办者提前向乡镇食品安全网格员报告聚餐时间、地点、人数和人员来源、场地卫生条件、菜谱等情况,填写《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表》,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四是结合实际,鼓励有条件的“流动厨房”使用专业餐具消毒公司提供的餐饮具或增设消毒柜、保洁柜,冷藏冷冻等设施。鼓励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取得相应的餐饮服务资质,督促流动厨房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流动厨房服务。

打造典型案例,探索治理模式。推动农村流动厨房由松散式管理向集中化管理转变,逐步提升流动厨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守护乡村百姓的盘中餐。立足监管实际,紧扣食品安全与品质乡村、美丽乡村建设,从群众的需求出发,积极探索农村集体聚餐标准示范点的有益建设经验,打造了沙坡头区柔远镇刘台村“村集体宴会餐厅”,通过规范化建设集体供餐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制度,有效避免了农村集体聚餐场所设置不合理、加工制作不规范、设施设备清洁消毒不彻底、食品安全隐患风险高等问题。

强化宣传引导,提高能力素质。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强乡村“流动厨房”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此外,对农村流动厨师、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开展备案指导、技能培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提升农村宴席流动厨师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杜绝农村宴席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截至目前,共组织流动厨师及相关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379人次,组织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通过“查安康”APP参加食品安全培训120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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