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检查促规范 筑牢“集中食堂”食品安全线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及“1+37+8”系列文件精神,扎实落实“深、准、狠”总要求和“防、查、改、教、强、技、制、督、调、究”10项重点任务,强化食品安全重点领域监管,严防严管严控各类安全风险隐患,近日,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妥大君带队对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看守所等企事业单位集中用餐食堂食品安全进行督导检查。
检查期间,妥大君对各企事业单位及其承包经营企业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建立健全人员管理、进货查验、加工操作、食品留样、信息公开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坚决实行主要负责人(院长、校长等)负责制。二是强化大宗食品采购管理。要对米、面、油、水产品、生鲜肉、蛋类、调味品等大宗食品实行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严禁采购来源不明和未经检疫检验的畜禽产品,做好各类食材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三是加强食堂日常管理。要强化集中用餐食堂食品安全措施,进一步完善工作台账、规范工作流程、严控关键环节、保持卫生整洁,及时排查并消除隐患,保证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等各个环节符合食品安全规定,保证消毒、留样、公示等制度有效执行,积极推行并落实“4D”“色标”管理模式。四是提升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集中用餐食堂及时进行改造和维护维修,添置设施设备,保证食品安全所需。五是强化从业人员培训。要落实食品安全培训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及从业人员的培训,确保全面掌握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检查过后,妥大君强调,集中用餐单位具有食品加工数量大、覆盖人群范围广、经营链条长等特点,极易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是我们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市场监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协同发力,严抓日常管理、严格招投标管理、分类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进一步提升舆情应对处置能力,推动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管理明显规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明显增强,环境卫生明显改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明显减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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