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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6/2018-32803
文  号:
卫市场监发〔2018〕125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8年06月14日
标  题:
关于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通知

卫市场监发〔2018〕125号

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分局、机关相关科室: 

  为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遏制非法集资风险,持续打击非法集资活动,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通知》(宁工商个字〔2018〕80号)精神,结合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和服务发展工作实际,现就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落实政府关于“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从源头防范和化解非法集资风险,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责任、职责明确、打防并举”的总体思路,通过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全面摸清全市投资理财类企业底数、存续状态、从事的主要业务和有无涉嫌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加大非法集资风险处置工作力度,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主要任务

  法制科(行政审批科):一是严把市场主体准入,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核准登记事项,按照各分局属地监管辖区进行分配。二是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切实发挥信用惩戒和约束机制。严格落实企业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加强对投融资类企业的信用监管。三是为进一步加强投资理财类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增强企业守法自觉性,有效防范非法集资,对非法集资风险较高的投资理财类企业、现有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投资类企业进行“双随机”定向抽查。根据实际情况,抽查可以采取组织执法人员赴企业实地检查或委托第三方核查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企业公示的信息是否隐瞒真实情况,是否公示即时信息,是否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经营的超范围经营问题,运营模式、广告发布是否存在非法吸纳公众资金等情况。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引导企业主动整改,对符合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条件的,要及时列入,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抽查检查结果全部记于企业名下,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发挥信用惩戒和信用约束作用,有效开展信用监管。 

  执法局 :组织对投资理财类企业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进行风险排查和打击;对群众举报的涉嫌非法集资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置;要在强化规范投资类企业上下功夫,着力抓好投资类企业分类处置工作。 

  质量与商标广告科:加大涉嫌非法集资广告排查整治力度。认真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检查户外广告媒体以及户外广告发布者、户外广告重点投放企业,是否存在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宣传行为;加强互联网金融广告监测监管。对大型门户类网站、搜索引擎类网站、财经金融类网站、房地产类网站以及网络借贷平台、网络基金销售平台、网络消费金融平台、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网络金融产品销售平台等金融、类金融企业自设网站发布的金融理财、项目投资、消费返利、资金互助等广告进行重点排查整治。规范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的行为,防范化解潜在风险隐患。 

  市局各分局:要强化投资理财类企业的日常监管,对投资理财类企业实行动态监管。加大排查力度,做好检查记录,建立日常监管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一是对无照无证投资类企业,要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坚决予以查处;二是对正常从事经营活动但未从事投资类经营活动的投资类企业,开展行政约谈,宣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督促其进行变更登记;三是对一些长期不经营的投资类企业或空壳企业通过宣传政策法规,动员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实现有序退出;四是对已登记但通过实地核查、函告仍未取得联系的投资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五是对已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申请移出的,审慎受理,认真核实。  

  三、排查时间

  本次专项排查从2018年6月1开始,7月30日结束。 

  四、工作要求

  1、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两县局、市局各分局及相关科室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监管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认真组织排查。妥善处理涉嫌非法集资投诉,以群众投诉、举报统计情况为主要切入点,一旦接到投诉或反映必须第一时间进行实地核查,设立重点监管台账。对于投诉举报比较集中,风险度较高的投资类企业列为监管重点,在“双随机”定向抽查中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抽查比例,做到对有投诉的不放过,社会层面反映强烈的的不放过,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不放过。要准确区分违规经营、违法犯罪与改革创新等不同性质的问题,对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非法理财等违法违规活动要严密取证,坚决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对尚不构成犯罪,企业还能持续经营的,要指导企业主动整改,消除隐患。 

  2、强化部门联动。加强监管信息互联共享,对监管中发现的非法集资线索和行为要及时与金融监管部门沟通,依照金融监管部门的认定意见,对从事非法集资、非法交易或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欺骗消费者和涉嫌传销等行为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立案查处。 

  3、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及时向市局报送日常监管中遇到的问题和工作建议等,重大情况、重大案(事)件随时上报。两县局、市局各分局、机关相关科室要注重舆情引导,防范恶意炒作和负面舆情的传播和扩散,发挥宣传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接访和矛盾化解工作,落实维稳责任。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苗头,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市局汇报。加强与金融、公安、银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排查活动结束后,于7月26日前,将专项排查工作总结和报表报送市局法制科张杰处。 

  联系人:  法制科       张杰    电话7013605 

          质量与商广科   王秀丽 电话 7013607 

          执法局        张 伟 电话7013610 

  附件: 1、《2018年度投资类企业“双随机”定向抽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2、《涉嫌非法集资案件排查统计表》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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