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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6/2020-00008
文  号:
卫市场监发〔2020〕5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0年01月08日
标  题: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强化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通知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强化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通知

卫市场监发〔2020〕5号

市局各分局、机关相关科室: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于2017年11月3日实施,该制度对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等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为强化落实此项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于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有效履职,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各办案机构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确保《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得到全面有效落实。

二、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各办案机构要严格按照《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定,通过音视频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实时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各办案机构要充分利用现有执法工具和执法全过程记录装备,通过文字、照片、录音、录像、视频等记录方式,提高行政执法的公开性、透明性,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范行政执法风险。

自2020年1月1日起,下列行政执法活动在做好文字记录的同时,应当进行音视频记录:

1.在日常监管中可能涉及行政执法办案的现场检查活动;实施执法办案过程中的现场检查,抽样取证、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实施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

2.实施重大行政处罚听证;

3.食品安全、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现场调查处置、事故调查取证;

4.其他需要音视频记录的情况。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档案管理

各办案机构要按照市局案卷评查有关规定,做好行政执法文书规范、音视频记录规范、案卷归档规范等工作。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管理制度,确定归档、保存方式及期限,明确专门人员负责记录资料的归档和保存工作。音视频记录应当按所涉行政处罚案卷每卷刻录光盘后随卷一并归档。

四、全面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的监督

各办案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大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的监督力度,执法稽查局、法制科要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现场检查和执法案卷的检查抽查工作。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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