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74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及《中卫市贯彻落实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现对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74项整改任务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
任务七十四:中卫市个别企业仍存在涉嫌检测数据造假问题。比如,银河冶炼2024年2月自行检测报告中,3#炉西侧、东侧管道废气排放口的检测数据和实际不一致,涉嫌检测报告数据造假;茂烨冶金公司2023年8月份自行检测报告、三元中泰、新华实业、新华钢铁、大有冶炼、合发冶炼等企业2024年第一季度自行监测报告中,噪声检测均未按规范要求开展检测,涉嫌检测报告数据造假。
责任单位: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整改目标:严厉查处涉事企业违法行为,营造打击整治环境领域检验检测机构数据造假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二、整改措施
(一)成立专项工作组,对涉事企业和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调查,全面梳理问题线索,调查违法事实,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涉事企业、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由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查处,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涉事外省、市检验检测机构,将处罚情况通报所辖市场监管部门。同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发挥“以案释法、以法明纪”的警示教育作用。
(二)对涉事检验检测机构和辖区第三方环境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约谈,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明确法律责任,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自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持续规范检验检测行为,保障检测数据的科学性、真实性、准确性。
(三)进一步加强对排污单位环境监测行为监管,及时调查处置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对辖区内两次以上违法并受到行政处罚的环境领域检验检测机构,提请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吊销其“CMA”认证资质。
三、整改落实情况
市局党组高度重视自治区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安排有关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跟踪问效整改进展,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按时按要求整改到位。制定印发了市局《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及责任人,对督察反馈问题进行“清单化”管理、“节点式”推进、“闭环式”验证,确保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一是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对涉事的7家企业进行调查,结合市生态环境局反馈的问题线索和证据材料,对3家环境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立案处罚,累计罚款9万元。
二是联合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了全市规范环境领域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行为约谈会,组织22家检验检测机构现场签订《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守法承诺书》,进一步提高检验检测机构守法意识。
三是组织开展环境领域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检查,对市辖区内获得“CMA”认证资质的5家环境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责令改正2家。此外,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发起的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共检查检验检测机构2家,检查结果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四、验收情况
经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验收,该整改任务落实了全部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要求,同意通过验收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4月2日
受理部门: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受理电话:0955-7019026
联系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滨河镇中央大道西49号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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