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投诉举报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二季度投诉举报数据分析

2021-07-01 来源: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打印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一、基本情况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二季度共接到投诉举报455件(投诉328件、举报113件、咨询14件),比第一季度减少14件,减幅3 %。共办结441件,办结率97%,正在办理14件。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

 按照管辖区域划分,第二季度受理投诉举报数量最多的是文昌分局183件,占投诉举报总数的40%;滨河分局126件,占投诉举报总数的28%;柔远分局2件,占投诉举报总数的0.4%;迎水桥分局30件,占投诉举报总数的6.6%;东园分局12件,占投诉举报总数的2.6%;宣和分局8件,占投诉举报总数的2%;兴仁分局11件,占投诉举报总数的2.4%;各业务科室83件,占投诉举报总数18%.

 二、投诉分析

 投诉328件,比第一季度减少43件,减幅12%。投诉数量排在前三位的依次是食品质量问题、售后服务问题、宾馆住宿问题,受理数量分别为187件、72件、69件,分别占投诉受理量的57%、22%、21%。反映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经营者存在销售过期变质食品,店内卫生差;二是个别商家在收取消费者的定金、订金等费用后,因自身各种原因拒绝或拖延继续履行合同,拒绝为消费者退款;三是个别商家在网上描述、宣传图片与事实不相符。

 三、举报分析

 举报113件,比第一季度增加35件,增幅31%;举报数量排在前三位的依次是价格问题、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受理数量分别为69件、29件、15件,分别占举报受理量的61%、26%、13%。反映的主要问题:一是停车场收费标志不明显或不明码标价,乱收费;二是个别电商在向消费者推销商品或服务过程中夸大宣传,以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来欺骗诱导销售;三是个别商家销售不合格商品;四是个别商家对出售的商品不出具正规发票,不承担“三包”责任,售后服务难保证。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