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五一”期间,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节日值班工作,保障消费投诉渠道畅通,重点关注涉旅游、食物中毒、游乐设施、电梯等环节举报投诉,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能,及时受理、化解消费投诉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经统计,节日期间共收到消费者投诉举报8件,具体情况如下:
案例1:某消费者通过12345便民热线反映在市区朝阳百货超市南停车场停车后,服务人员收取3元停车费,而价格公示牌公示收费标准为1-3小时内收费2元,认为存在乱收费行为,投诉要求进行处理,受理后及时分派我局滨河分局进行处理;
案例2:某消费者通过12345便民热线反映在中卫市黄河明珠停车场停车后,价格公示牌公示收费标准为超过10小时最多收费5元,消费者称停车时间为4月30日晚9:30分停车,至次日14时,服务人员收取7元停车费,其认为存在乱收费行为,投诉要求进行处理,受理后及时分派我局迎水桥分局进行处理;
案例3:某外地游客通过网络预定我市沙坡头区一家名为窑洞山庄的2间住房,入住后该山庄提供的被子不够用,且服务人员态度不好,随拨打投诉电话,我局迎水桥分局即接即办,现场调解后山庄为游客少收一间住房费;
案例4:甘肃某消费者在我市一家汽车维修服务店更换轮胎后,因与实际更换的品牌不一致进行投诉,接诉后,我局文昌分局及时联系商家对已安装的轮胎按照该品牌的市场实际价格,将差价退回消费者,消费者表示满意;
案例5:某游客在我市沙坡头区应理北街一家餐厅就餐时,因四道菜没有及时上桌,延误时间较长,随拨打电话进行投诉,我局滨河分局及时介入进行调节,消费者表示满意。
案例6:某消费者因理发时,经营者收其20元,认为价格高随投诉,我局文昌分局及时进行处理。
案例7:某消费者在我市文昌南街一家餐馆就餐,明确告知经营者自己不能吃辣椒,但将菜品带回家后发现里面有辣椒,消费者不满意,随向我局进行投诉,接诉后,当天向我局文昌分局分派进行处理;
案例8:某消费者在市区阳晨佳停车场停车时长1:08,收费3元,其认为不合理,同时反映该停车场无价格公示牌,接诉后,向我局滨河分局分派进行处理。
节日期间,我局收到投诉举报涉及价格收费4件,为食品安全1起,服务问题3起,尤其是针对涉旅游的投诉,工作人员都能够即接即办,及时维护外地游客的合法权益。节日期间未发生群体性投诉和重大紧急举报,市场秩序整体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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