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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十一”节日期间消费者投诉举报分析

2021-10-09 来源: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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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十一”期间,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节日值班工作,保障消费投诉渠道畅通,重点关注涉旅游、食物中毒、游乐设施、电梯等环节举报投诉,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能,及时受理、化解消费投诉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经统计,节日期间共收到消费者投诉举报8件,具体情况如下:

案例1:消费者岳某举报在中卫市一家商超二楼楼梯口摊位经营者高某,涉嫌销售不合格的骆驼、羊奶粉及“三七”药材,请求我局予以查处,受理后及时分派我局文昌分局进行核查处理;

案例2:某消费者通过12345便民热线反映在中卫市区一家餐厅购买的粥后,味道出现变质,其认为存在质量问题,投诉要求进行处理,受理后及时分派我局文昌分局进行处理;

案例3:消费者催某通过微信小程序投诉我市鼓楼南街一家羊羔肉店销售的蒸蛋、虎皮辣椒菜没有明码标价,随拨打投诉电话,我局滨河分局随机进行了处理;

案例4:某消费者在我市沙坡头区应理街瑞丰家园附近一家餐厅就餐时,因菜中出现苍蝇、虫子,且卫生不达标,拨打12345便民热线进行投诉,我局滨河分局及时介入进行处理。

案例5:消费者董某在节日期间入住我市沙坡头区鼓楼西街某酒店时,发现房间内有许多蟑螂,消费者要求酒店退还400元住宿费,酒店方不同意,双方随发生纠纷,消费者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我局滨河分局及时进行处理。

案例6:某消费者在我市沙坡头区镇罗镇一家餐馆就餐时,面里面出现钢丝球,在理论过程中,店员态度不好,消费者不满意,随向我局进行投诉,接诉后,当天向我局柔远分局分派进行处理;

案例7:某消费者通过12315网络平台反映,自己通过网络预定中卫市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出租车,因车辆破旧,要求退还租金,商家不同意,双方发生纠纷,接诉后,向我局文昌分局分派进行处理。

案例8:某消费者通过电话反映,自己在中卫市沙坡头区景区一家特色商店购买的烤肠没有烤熟,在理论过程中和经营者发生纠纷,接诉要求处理,我局迎水桥分局立即进行处理。

“十一”长假期间,我局收到投诉举报涉及食品安全6起,服务问题2起,为保障节日期间外来游客的权益,我局工作人员针对涉旅游的投诉,都能够做到即接即办,维护外地游客的合法权益。节日期间未发生群体性投诉和重大紧急举报,市场秩序整体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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