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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6/2018-06368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8年02月14日
标  题: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基本概况及主要职能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14年12月,是独立核算的市本级预算行政单位(由原区本级中卫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卫市质量技术监管局、中卫市质量检验与计量测试所及市本级中卫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个单位合并而成),主要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市场监督管理的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食品生产、流通及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工作;依法查处食品安全案件;负责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3.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并监督管理;负责对检验检测机构、相关中介组织及检验检定人员的资质管理工作。

  4.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管理工作;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机制;负责辖区市场监管领域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调查处理等工作。

  5.负责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的工作;负责市场交易(含网络交易)的行为和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工作;依法取缔无照无证经营行为;负责相关反垄断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制度;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活动,配合打击传销违法行为;负责商标、广告、合同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查处其违法行为;依法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依法监管拍卖行为。

  6.负责保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受理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咨询、申诉、举报;建立并完善市场监管领域维权体系;组织查处侵权案件;联系指导、协调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和消费者协会的工作。

  7.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产(商)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及对其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测、监督抽查、仲裁、鉴定工作,开展相关的专项整治工作;负责质量体系与产品质量的认证行为的监督管理;实施问题产(商)品召回和处置制度;组织开展辖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和处置工作。

  8.负责计量与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计量制度,依法管理量值传递和溯源,负责计量器具生产、使用、销售的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为标准和地方标准;负责区域性地方标准的审批和发布及监督执行;承担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9.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受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人员资质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上报和调查处理;负责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

  10.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1.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独立核算的市本级三级预算行政单位,现有人员编制175人,其中,行政编制116人,工勤编制11人,事业编制48人。实有人员201人,包括行政人员99人,工勤人员11人,事业人员24人,聘用编制人员6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60人。

  我局目前共有10个内设机构、三个直属事业单位及7个派出机构。

  10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科(挂纪检监察室牌子)、法制科、食品安全科、药品与医疗器械科、市场(网络交易)秩序规范科、质量与商标广告科、标准与计量科、特种设备科、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局(挂申诉举报受理中心牌子)。

  三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为产品质量与计量检验检测中心、条码代码中心、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7个派出机构分别为文昌、滨河、柔远、宣和、兴仁、工业园区、沙坡头旅游经济开发试验区7个正科级分局。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2.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表

   3.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市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为2197.90万元。

  (二)收入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2197.90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2197.90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2097.90万元,占全年经费支出预算的95.45%,具体项目为:行政运行1601.69万元,占全年经费支出预算的72.87%;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81.40万元,占全年经费支出预算的12.80%;医疗卫生支出112.28万元;占全年经费支出预算的5.11%;住房保障支出102.53万元,占全年经费支出预算的4.66%。

  2.项目支出预算100万元,占全年经费支出预算的4.55%,具体项目为:“多证合一”业务经费20万元,占全年经费支出预算的0.9%;计量检定业务经费20万元,占全年经费支出预算的0.9%;执法办案专项经费60万元,占全年经费支出预算的2.73%。

  二、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变化情况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2197.90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200.98万元,增加10.06%,增加的主要原因行政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329.58万元所致。

  (二)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01.69万元,占全年经费支出预算的77.4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81.40万元,占全年经费支出预算的12.80%;医疗卫生支出112.28万元,占全年经费支出预算的5.11%;住房保障支出102.53万元,占全年经费支出预算的4.66%;“多证合一”业务经费20万元,占全年经费支出预算的0.9%;计量检定业务经费20万元,占全年经费支出预算的0.9%;执法办案专项经费60万元,占全年经费支出预算的2.73%。

  (三)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197.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701.6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和维修、水电等日常公用支出及不可预见费。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数1491.23万元,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数比上年财政拨款数增加210.46万元,主要原因行政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329.58万元所致。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工商行政管理专项。(1)“多证合一”业务经费20万元,按照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工商登记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前置审批事项压减87%以上,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主要用于围绕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文书规范、信息传输等开展“多证合一”综合业务培训、宣传以及“多证合一”后工本费及相关表格印刷费。(2)计量检定业务经费20万元,根据财税〔2017〕20号文件精神,经国务院批准,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停征或减免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不得影响依法履行职责。其中,行政单位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有关经费支出,纳入相关单位预算予以保障。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执法办案专项(项)。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60万元,用于各类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中的宣传资料的印刷、车辆燃油及其他市场巡查、执法费用等。包括: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宣传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演练。结合节日及安委会安排的安全大检查等时机,重点对宾馆、集中供暖单位、危险化工企业、气体充装单位、机动车辆检测线、天然气加气站、学校、医院、等单位使用的锅炉、电梯、气瓶、游乐设施等进行检查。开展安全监察知识培训,提升安全监察执法力量。以“以会代培”和“以查代培”两种形式开展一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执法培训。2)规范市场(网络交易)经营秩序。组织开展区级、市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创建活动。开展动产抵押登记工作。重点针对旅游市场、特种设施设备、食品安全、药械市场、农村购物市场、家用太阳能热水器、家电维修行业及爱国卫生活动等进行专项整治。3)推进质量与商标广告监管工作。围绕特色产业发展,重点做好商标培育工作。深入开展“双打”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检查,加强广告市场的监管,把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五类”虚假违法广告和网络广告作为整治重点。认真开展工业产品、危险化学品等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及获证企业的排查工作。根据区质监局对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计划的安排,对沙坡头区内相关生产企业的化工、建材、冶金产品进行集中抽样送检。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4.04万元,其中退休有员民族团结奖36.60万元,离休人员工资及民族团结奖7.44万。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69.5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7.8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12.28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8.50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比2017年财政拨款数增加3.7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提取增加。

  (1)行政单位医疗72.45万元,用于缴纳在职及退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2)公务员医疗补助39.83万元,用于缴纳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2.53万元,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6.73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比2017年财政拨款数减少4.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所致。

  三、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01.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82.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18.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党建经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用、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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