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编制实施的目的和意义
“十四五”时期,要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和新形势,规划好、实施好我市“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工作,对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推动我市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有着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
二、《规划》编制过程
按照有关市领导的批示精神,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编制《中卫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市市场监管局及时成立了规划编制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规划》编制事宜,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部署要求,对照《中卫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积极对接上级部门,深入调研分析中卫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现状,于2022年2月完成了《规划(初稿)》。
经向县(区)、市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部分重点企业征求意见建议,收集了反馈意见11条,对反馈意见进行充分研究采纳,对《规划》有关内容进一步完善补充。期间,通过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未收到反馈意见。此外,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邀请专家组对《规划(审议稿)》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了全面论证评估,专家组一致通过论证,并完成了《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说明》,后由市司法局对《规划(送审稿)》进行了合法性审查。2022年4月27日,《规划(送审稿)》经肖汉华副市长专题会议研究通过,5月18日,经市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5月29日,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
三、《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共四部分,制定了5个专栏。第一部分为规划背景,包括中卫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三五”时期取得的成效和“十四五”面临的发展形势。第二部分为总体要求,提出了我市知识产权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提出“四个坚持”原则(坚持统筹推进,强化保护;坚持系统治理,严格保护;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坚持开放合作,信息共享)。提出了到2025年知识产权发展的“四个总体目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更强、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更优、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更高、知识产权服务更加便民)。第三部分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主要任务:一是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五个加强”(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政策落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二是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水平。提出了“三个方面”(健全高质量创造的激励政策、加大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深入实施商标品牌培育)“、两个工程”(企业专利创造能力提升工程、版权创新发展工程)。三是强化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提出了“三个方面”(优化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制、拓展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渠道、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两个工程”(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工程、重点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四是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提出了“三个提升”(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提升知识产权公共信息化服务、提升知识产权机构服务品质)。五是深化知识产权合作。提出了“两个方面”(加强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助力知识产权海外维权获权)。六是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提出了“三项内容”(加大知识产权基础知识普及、开展知识产权法规宣传、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第四部分为实施保障,从“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规划贯彻落实;落实资金保障,确保规划有序进行;加强考核评估,确保规划取得实效”3个方面推动《规划》各项任务落实。
解读单位: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科室:质量监管与知识产权保护科
联系方式:0955-701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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