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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8/2021-00124
文  号: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责任部门:
市司法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06月02日
标  题:
市司法局“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市司法局“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按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卫安办发〔2021〕16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力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工作,推动干部职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活动主题

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21年6月起。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开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宣传活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国家、自治区、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一是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少于1次,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在“法治中卫”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专题,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解读,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三是要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转化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自觉行动,全力维护安全形势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责任单位:办公室、立法与法治宣传教育科)

(二)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宣传活动。要紧密结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的工作任务,通过各类媒体充分报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制度成果,确保“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活动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各科<室>、中心)

(三)开展“安全生产作品创作征集”活动。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组织参加安全生产征文竞赛活动,鼓励干部职工广泛参与,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知识水平。积极参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新媒体作品征集评选,有效实现安全文化精品的广泛展映和快速共享,进一步营造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各科<室>、中心)

(四)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通过制作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问答等,组织开展现场集中咨询活动,扩大宣传面,提高社会关注度。开展学习互动,积极参与“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和“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引导公众学习应急知识,提升安全技能;积极参与安全知识微信有奖竞赛活动,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要积极组织参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组织开展的“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和“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自治区安委办将对竞赛参与情况进行通报。(责任单位:各科<室>、中心)

(五)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要按照我市安全宣传“五进”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工作任务,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察民情、访民意、办实事,切实推动安全宣传“五进”。(责任单位:各科<室>、中心)

五、“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要内容

2021年“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各科(室)、中心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全百日会战喜庆百年华诞”安全生产和灾害防御百日专项行动等工作,开展“区域行”“专题行”“网上行”等活动。

(一)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要对排查整治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持续深入推进,反映工作进展,及时报道成效。通过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责任单位:立法与法治宣传教育科)

(二)开展网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要畅通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渠道,充分利用电信、网络手段,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各科<室>、中心)

(三)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应急知识宣传、应急技能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不断完善应急救援体系,修订安全生产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化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增强应急意识,普及应急知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责任单位:各科<室>、中心)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观念,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要把“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各项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防止脱离实际、简单化部署,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中卫市司法局    

2021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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