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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8/2021-00013
文  号:
卫司发〔2021〕2号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责任部门:
市司法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02月09日
标  题:
关于印发中卫市科学技术局等19个部门(单位)责任调整清单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卫市科学技术局等19个部门(单位)责任调整清单的通知

卫司发〔2021〕2号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权力动态清单调整的结果,市司法局对市直19个部门(单位)责任清单中新增、变更、下放、取消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现将责任清单予以印发,请各部门(单位)1月31日前将动态调整后的权责清单进行公布。


      附件中卫市科学技术局等19个部门(单位)责任调整清单



中卫市司法局                 

2021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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