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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8/2022-00019
文  号: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责任部门:
市司法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2年02月08日
标  题:
关于印发《2022年中卫市“三下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2年中卫市“三下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司法局,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公证处:

为深入实施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工作职能作用,根据市委宣传部安排部署,现将《2022年中卫市“三下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予以印发,请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司法局        

2022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中卫市“三下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为契机,将“法律进乡村”活动与“三下乡”活动相结合,充分发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的品牌效应和示范作用,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新时代“三农”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面向农村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升农村法律服务水平,丰富农村法治文化生活,提高农民群众法律素质,把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活动作为重要任务,结合农村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提供便民法律服务,努力把“三下乡”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市,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具体内容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作用,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二是大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三是通过各种形式加大民法典宣传力度。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深入农村、社区面向基层群众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四是深入学习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提高群众对乡村振兴战略的知晓率,激发村民主体作用,动员全社会参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五是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开展以打击非法传销,电信诈骗,防毒禁毒,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环境污染、消防安全等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六是深入学习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积极开展民族团结和农村基层民主自治观念的宣传教育,增强农民依法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能力,引导农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二)精心组织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利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场所,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便于群众互动参与,便于群众学习理解,便于开展法治实践活动,让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在日常休闲中接受法治熏陶。以法治文化为载体,发挥各县(区)、镇(乡)法治文化广场、长廊、公园平台优势,积极培育法治文艺宣传队,编排创作来自农村典型案例的法治文艺节目,在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以小品、相声、说唱等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加强农村法治宣传队伍和村部法律图书室等阵地建设,积极拓展网络、电影、手机H5等新媒媒体宣传载体,创建一批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丰富群众法治文化生活。

(三)大力加强民风建设“法治育人”工程。加强乡村依法治理。深化“法律进乡村”,完善乡村“两委”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提升基层干部法治素养。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把开展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以及与民生相关的婚姻、赡养、土地承包、计生、环境保护、安全防范、法律援助等法律知识作为培训宣传重点,加强民风建设“法治育人”工程培训,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培养农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意识。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主题实践活动,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农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切实拓宽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公证、律师事务所人员做好“三下乡”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各县(区)要把深冬初春的农闲季节作为开展法律服务活动的重点时节,采取法治培训讲座、外出农民工集中培训、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咨询等形式,宣传与农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法律服务进村居工作力度,深入乡村进行走村入户的法治宣传,提高法律服务工作的覆盖面,促进普法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满足乡村群众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广“人民调解+仲裁+信访”纠纷治理模式,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推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村民说事制度,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红黑榜等有效做法。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区)司法局要充分认识开展“三下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将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同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找准“三下乡”活动宣传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突出宣传工作的感染力。

(二)创新载体。各县(区)司法局要充分发挥好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的职能作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开拓法治宣传载体,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广大农民群众的法治文化生活。要抓住农民工返乡和冬闲时机,向群众无偿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三)及时总结。活动期间,各县(区)司法局要将活动信息和有关图片资料及时上报。“三下乡”活动期间,市局将对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活动结束后要进行全面总结。

联系人:王甜

联系电话/传真:7988650/8592366

电子邮箱:lffxk50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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