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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8/2022-00079
文  号:
卫司发〔2022〕54号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责任部门:
市司法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2年11月17日
标  题:
关于征集法治文化作品的通知

关于征集法治文化作品的通知

卫司发〔2022〕54号

一、征集主题

围绕“美好生活  宪法相伴”为主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文学、书法、绘画、摄影等法治文化作品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载体作用,集中反映我市法治建设成就,宣传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提升社会主义法治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征集时间

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2月16日

三、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作品。

2.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正能量、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事法律故事。

3.坚持正确导向,注重法治精神的解读,要紧扣并突出法治主题,透过作品能够较为清楚地理解法治宣传的含义,具有主题鲜明、构思新颖、富有创意、语言规范、形式活泼、制作精美,有较强的艺术性和观赏性,积极追求真善美,无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

(二)作品形式

1.文艺类作品:包括微小说、微剧本、散文、诗歌、快板等。微小说、微剧本字数不超过5000字,诗歌作品不超过100行。

2.书画类作品:书法作品包含软笔书法和硬笔书法,软笔作品尺寸不小于68*136CM,不大于200*240CM,硬笔书法尺寸统一为A4纸张,字体不限,草书、篆书作品需附释文。绘画作品形式不限,包括但不限于水墨、油画、水彩画、漫画等种类。

3.摄影类作品:作品拍摄器材不限,相机、手机均可。作品可分为单幅和组照,彩色、黑白不限。组照作品数量最少3张,最多6张。照片电子文件请按JPG格式提供。其中,相机作品要求大小在5M 以上,手机作品大小在2M 以上。

4.短视频类作品:微电影、微动漫、短视频、公益广告等,微电影每部时长控制在8-15分钟,动漫、宣传类视频时长控制在3分钟以内,公益广告控制在1分钟以内,格式均为MP4,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

(三)报送方式

1.文艺、短视频类作品连同电子版登记表一同打包发送至邮箱pfyyfzlk@163.com。作品命名及邮件主题统一为“作品类别+《名称》”。

2.书画、摄影类作品连同纸质版登记表一同送到或邮寄至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510室(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利民街3号)。

(四)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须为创作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使用或授权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如出现知识产权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2.作品中引用、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要做到准确规范。

3.主办方将组织专业人员对作品进行评选,对获奖作品予以表彰和奖励,同时将获奖作品纳入全市法治文艺精品库并在“法治中卫”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进行公布。对于本次活动中的优秀作品,主办方将向有关部门积极推荐。

4.参评作品一律不退还,如有需要请作者自留备份。


附件:法治文化作品登记表



中卫市司法局   中卫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2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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