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中卫市司法局紧扣中央方针政策,周密加力安排部署,动员全系统力量,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不遗余力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为专项斗争提供法治保障,推动扫黑除恶斗争纵深发展。
一、动员部署不走样。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周例会、党组会等传达学习中央、区、市党委政府和自治区司法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层层动员部署,及时把党中央、区、党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方针政策精神,根植于基层,干部队伍。
二、加强领导有保证。成立了以一把手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室长、县区司法局局长为成员的领导组织全覆盖的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设立扫黑除恶办公室,专门分工一名副局长牵头分管主抓该项工作,从组织领导上保证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
三、发挥职能实打实。一是宣传先行。以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实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统领全市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在司法行政领域开展全方位、大声势大格局的宣传活动。在司法局楼宇、法治文化广场、两县一区法治文件阵地、脱贫帮扶村及创城区域大力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截止目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制作宣传喷绘8幅,大型字体宣传标语11个,展板24个,横幅73条,制作宣传物品71960件,宣传册、宣传折页72000份,电子屏不间断播放标语17500次,墙体标语8个,展架40个,宣传海报1000份,宣传栏237个。二是依法办案。严格按照案件报备、审查、旁听、回查等办案制度,指导监督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重大案件组织集体讨论,确保律师办理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截止目前,共有117名律师代理案件98件。三是摸排线索。针对监督管理的两类人员,即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采取一对一、面对面谈话,进行严格的线索排查,有线索及时移交市扫黑办,不留盲点。四是警示教育。对干部职工层层开展警示教育,责成干部职工承诺不参与充当“保护伞”。并开门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目前没有充当“保护伞”的情况。
四、强化督查促深化。局一把手带队亲自赴两县一区实地督导,现场研究提出推进工作的措施,指导基层增强斗争的信心和能力。分管领导组织专班赴基层一线调研督查,帮助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律师所等单位宣传政策精神,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案件办理。主管宣传领导对市、县部门(单位)乡镇,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展板内容、新媒体宣传载体进行拉网式检查规范,强化正能量,壮大斗争声势。今年以来,通过3次专门督导,深化了专项斗争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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