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中卫市司法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信息

法律援助为妇女儿童筑起“保护墙”

2020-08-06 来源:中卫市司法局
字号: | 打印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近年来,中卫市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持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重点,本着“应援尽援”原则,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为妇女儿童维权筑起“保护墙”。2019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00件,其中妇女维权案件1500件,儿童案件100件,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一、加强阵地建设,打造温馨环境。对办事大厅升级改造、优化布局,建成了集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公证业务等公共法律服务事项为一体的市级办事窗口。加大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建设,引进了触摸屏机器人和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机,方便妇女自助查询相关法律事项。在办事大厅提供饮用水、药箱、轮椅、书籍、打字复印等免费服务,让来访妇女儿童感到“家”的温暖。

二、强化组织领导,构建维权通道。与市妇联成立了“婚姻调解委员会”,对妇女儿童群体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办理,上门服务,运用法律手段,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配备五名专职法律援助律师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最大程度上为妇女儿童维权筑牢通道。

三、完善工作举措,提升服务水平。对于妇女儿童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工作人员根据案件性质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处理。对于涉及婚姻家庭、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简单易于调处的案件,安排专职法律援助律师即时调解并制作《调解协议书》,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对于案情复杂不适合或无法通过非诉方式解决的,及时根据案件类型和律师业务专长择优指派承办人,并实现当日受理当日指派。

四、加强案件监督,提升案件质量。对涉及妇女儿童的重大、典型、疑难法律援助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和庭审旁听制,必要时,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人员进行“会诊”,确保妇女儿童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切实增强承办人法律援助责任意识,做到一案一回访,听取受援妇女、儿童近亲属的意见,并将回访意见作为对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考核的依据,在更大程度上保障妇女儿童权益。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