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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筑牢人民调解“四张网”

2020-08-31 来源:中卫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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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司法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摆在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重点工作来谋划,立足市情,多方联动,以人为本,持续推进人民调解“四张网”(农村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城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及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有新突破。在农村、城市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巩固、规范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内部单位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与市民政局、工商联合会、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协调,加强专业行业调解组织建设,逐步形成了功能完备、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多层级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了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调解组织全覆盖。全市共建立乡(镇)调委会41个,村(居)调委会484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33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51个。



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有新发展。以建设一支政治合格、熟悉业务、热心公益、公道正派、秉持中立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为目标,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采取由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市、县(区)人民调解中心、乡镇(街道)配齐配强专职调解员。市、县(区)持续开展人民调解“大培训”工作,人民调解员素质不断提升,实战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调解员信息员、志愿者队伍建设有新进展。目前,全市共有人民调解员3345名,专职调解员86名。

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实现多元化。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发挥基层综治中心、司法所、调委会作用,深入开展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行动,突出重点、热点、难点领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采取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及时、依法、就地、有效开展矛盾纠纷调解,最大限度把矛盾吸附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三调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逐步形成文昌镇“访调对接”、宣和镇“大综治”、柔远镇“大调解、镇罗镇“下沉巡回”、恩和镇“联动联调”、海原县“互联网+人民调解”工作模式及机制,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截止目前,全市共参与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088起,调解成功2787件,成功率达90%,无因调解不当导致民转刑案件。

市域社会治理实现新突破。创新体制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大力推行“人民调解+仲裁+信访”纠纷治理模式,有效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使基层各类矛盾纠纷纳入法治化的治理渠道,为群众提供最优质高效的仲裁确认人民调解案件法律服务。目前,累计办理仲裁确认人民调解案件56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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