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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开展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暨“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2022-12-08 来源:中卫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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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月4日是现行宪法颁布施行四十周年,也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宪法权威,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中卫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做到统筹宪法宣传和疫情防控工作共同推进。

精心组织,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全面开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暨“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结合疫情防控,就活动主题、宣传内容、活动形式进行了安排,明确责任和分工。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单位)紧紧围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主题,突出宪法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学习宣传内容,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宪法学习宣传的积极性,最大限度的扩大参与面,确保宣传活动有效开展。

创新方式,营造浓厚的宪法宣传氛围。一是充分发挥新媒体矩阵作用。全市上下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的传播优势,提高“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的公众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全市掀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热潮。二是打造公交车流动“宪法宣传课堂”。沙坡头区在83辆公交车车载LED电子显示屏上投放5部宪法公益宣传片、10条普法微视频,让群众在乘坐公共交通出行时就可以学习宪法,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宪法意识。三是发挥宣传阵地作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在办公楼醒目位置张贴宪法宣传海报,通过电子屏滚动播放宪法宣传视频、标语等,进一步扩大宪法知识的宣传范围。四是推行“互联网+普法”。沙坡头区司法局联合中国联通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中卫市分公司面向辖区手机用户推送宪法宣传短信6万条,让宪法精神深植群众心中。五是疫情防控与法治宣传齐同步。中宁县和海原县在包抓的小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向群众讲解宪法基本知识,宣传疫情防控期间编造、散布疫情相关谣言,哄抬物价等危害公共安全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教育引导小区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

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宪法宣传活动。一是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知识考试。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试行)》《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及其相关法、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为主要内容,组织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宪法法律知识考试。二是开展“美好生活 宪法相伴”法治文化作品评选活动。面向全社会征集展播摄影、书法、绘画、微视频、微电影等法治文化作品,在全社会营造弘扬宪法精神的良好氛围。三是开展“与法同行 全市网民学法律”宪法法律知识专题有奖竞答活动。以“法治中卫”微信公众号为主要平台,面向全市开展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为主题,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有奖竞答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四是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活动。各部门(单位)充分利用主题党日、新任职干部集体谈话等活动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市人民检察院组织2022年以来新提拔任用、晋升职级的处科级领导干部、新招录干警及员额检察官代表共22人参加宪法宣誓活动。沙坡头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在沙坡头区法治文化公园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并参观法治文化长廊,切身感受公园丰富的法治文化元素和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五是开展“宪法晨读”活动。全市各中小学结合疫情防控实际,进行线上“宪法晨读”活动。海原县开展线上普法课堂使宪法走进青少年的学习和生活中,教育引导青少年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下一步,中卫市将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持续常态化开展宪法宣传,组织开展“主题党日+参观法治文化公园”、“宪法在我心,法治进校园”主题宣讲等活动,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增强群众宪法意识,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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