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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8/2022-00023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司法局
责任部门:
市司法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2年02月25日
标  题: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中卫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中卫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统筹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速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印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方案》《关于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等文件。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中轮训等形式,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生动实践,2021年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轮训活动”4次。二是统筹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部署要求,制定印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法治中卫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卫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明确了目标任务,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三是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听取、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专题研究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点任务。制定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组织开展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评议工作的通知》等,确定5个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网络投票、现场述法评议等工作,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持续深化改革,政府职能加快转变

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衔接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取消下放审批事项118项,94项便民服务事项下沉乡(镇)、村(社区)办理。截至目前,全市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事项办件量达95.5万件;“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群众诉求事项13万余件,办结率99.68%,满意率92.24%。二是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制度。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事项网上申报、审批、公示,通过“一网通办”(宁夏政务服务网中卫站)办理服务事项8.8万余件;宁夏政务服务网“一网通办”事项覆盖708项,覆盖率49.37%,实现585项事项“马上办”,1197项事项“网上办”,1076项事项“不见面办”,123项事项“就近办”,900项事项“掌上办”。三是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依法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等方式,全面清理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清理47项,实行告知承诺57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压缩63.79%以上,申请材料减少30.5%,办理环节压缩30%,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由226项减少到35项,审批时间由20天缩短到0.5个工作日内。四是严格落实信用公示制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产生后7日内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同时做到“应公示尽公示”。截至目前,累计归集企业法人数据73.97万条,自然人数据9.69万条,行政许可数据9.92万条,行政处罚数据8063条。

三、科学民主立法,依法行政制度不断完善

一是地方立法迈出坚实步伐。严格按照立法程序,制定《中卫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中卫市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开展《中卫市农作物秸秆处置条例》立法后评估,为加快先行市和美丽新中卫建设奠定了坚实法律基础。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审查、备案17件规范性文件。清理全市现行有效的35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保留121件、废止141件、宣布失效29件、修改60件。

四、完善程序规则,行政决策水平有效提升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有关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决策机制,制定印发《中卫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中卫市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程序贯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前置审查,确保重大、涉法性事项提交政府专题会、常务会前开展合法性审查。截至目前,共审核各类文件、协议1632份。三是深化法律顾问建设。通过改革方式统一聘用法律顾问22人,在全区首创“一对一”“一对多”法律服务新模式,为市政府负责同志、市直各部门配备专业化、精准化法律服务力量。截至目前,审查合同450份,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130份,办理其他涉法性事务245件。

五、规范执法行为,行政执法公信力切实增强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聚焦执法力量下沉,梳理汇总部门(单位)责任清单,制定《中卫市关于深化市辖区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农村农业、文化市场、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衔接配合工作方案》,建立执法部门和乡镇(街道)开展综合性执法工作机制。特别是加强旅游文化市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执法等重点领域改革。二是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修改完善《中卫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中卫市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列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并纳入全市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公示各类执法信息3万余条,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狠抓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工作,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三是加强联合执法。持续推进联合执法机制,开展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检查市场主体200余户。自然资源、水务等部门联合检察机关开展黄河“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四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协同推进“互联网+监管”,覆盖率达89.4%。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评查2842本行政处罚案卷,评出30本优秀行政处罚案卷,其中5本被自治区评选为优秀典型案例,以评促效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五是充分发挥普法宣传作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修订完善全市200余个部门(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持续开展“普法讲师团”巡讲活动,组织30余名讲师深入机关、单位、企业、学校、社区开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讲座200余场。创新开展《以案释法》《与法同行》栏目,播出100余期,复核中宁县宁安镇古城村等5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六、加强监督制约,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始终将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作为履职尽责、接受监督、改善民生、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重要举措,坚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截至目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7件、政协委员提案141件,办复率100%。二是接受司法监督。认真履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和支持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2021年以来,全市共受理行政案件49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应诉案件42件,实际出庭41件,出庭应诉率达97.62%。三是接受公众舆论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规范调整“政务公开”栏目,增设“专题专栏”,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健全网民留言和市长信箱办理机制。截至目前,共办理市长信箱932件,回应“人民网·地方领导专栏”网民信息93件。

七、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群众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制定《中卫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有序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7件,已审理办结52件;共办理诉讼案件141件,已办结案件96件。二是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各级各类调解组织,成立中卫市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持续推行“人民调解+仲裁+信访”多元解纷机制和法院诉源治理,切实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2021年以来,全市排查各类矛盾纠纷7911件,化解7515件,化解率95%。中卫市“人民调解+仲裁+信访”纠纷治理模式被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命名为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委会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1335工作模式”,持续构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扎实开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强化法律援助管理和案件质量检查。2021年以来,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00件,挽回经济损失2300万元。

2021年,虽然中卫市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特别是对标中央、自治区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区各项工作要求,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推进法治建设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个别部门(单位)对法治建设投入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二是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一些部门(单位)行政决策尊重客观规律不够,听取群众意见不充分,没有完全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三是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不均衡,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还需加强,基层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四是府院联席机制有待健全。政府与法院之间沟通协调不够,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不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不断研究和推进解决。2022年,中卫市将从全面依法治国和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战略高度,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为加快建设先行市和美丽新中卫筑牢法治基础。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进一步夯实法治建设根基。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升政治能力。全面系统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究,把“十一个坚持”融入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部署要求,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更大进展。把握正确方向,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抓住“关键少数”,增强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抓住“关键少数”,常态化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评议工作,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二是聚焦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各项指标任务,不折不扣抓好落实。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着力破除市场准入中的各种隐性壁垒。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示范案例和行政执法优秀案例“双评选”活动。评选全市重大行政决策示范案例、行政执法优秀案例,形成一批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经验做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加大行政执法工作监督力度。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长效机制,公布行政执法监督举报方式,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按季度征集行政执法监督主题,增强执法监督的权威性、威慑力。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推广柔性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公布行政执法主体,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安全感。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常态化。严格落实中央《市县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将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依法行政考核重点。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整改,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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