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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8/2024-00026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司法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司法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4年01月15日
标  题:
中卫市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中卫市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一年来,中卫市行政执法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要求,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及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对行政执法工作的任务分工为重点,全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

一、基本情况

全市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281464件,其中受理281399件,许可280992件,不予许可508件,撤销许可19件;行政处罚358382件次;行政强制4976件,其中采取行政强制措施4710件,行政强制执行266件;行政征收征用57次;行政收费42772次;行政确认88573次;行政检查84355次;行政给付2788369次,给付总金额99276.37555万元。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一是持续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坚持“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地公开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信息。同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主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本级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共计167个。通过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促进行政执法行为更加公开透明。二是持续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制定完善《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使用管理制度》《音像记录事项清单》等相关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和案卷的制作、归档,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可回溯。同时,积极推广应用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开展平台操作指导培训,规范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规范录入行政执法活动,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进一步规范化,有效发挥平台对行政执法的监督规范作用。三是持续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市司法局制定并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中卫市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对法制审核的内容、程序等进一步规范,有效提升了法制审核水平。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健全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审核事项清单,明确具体负责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配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并与法制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法制审核人员,做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作出前均进行法制审核的要求。

(二)严格履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有效落实年度行政执法计划。行政执法机关按照本级执法协调小组印发的工作要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年度行政执法计划,明确日常执法、重点执法领域范围,并制定相应方案指导规范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开展。二是注重运用行政柔性执法方式。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转变行政执法理念,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在行政执法中主动规范适用自由裁量权,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罚,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教育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自我纠错,切实解决重罚轻管、以罚代管、机械执法、“一罚了之”等问题。三是全面落实“两法衔接”。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信息互通共享,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推动“两法衔接”常态化开展。全市移送司法机关案件共10起,其中市本级6起,沙坡头区3起,海原县1起。

(三)持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能。一是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会议重点学习内容。同时,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解读。以常态化学习和“一把手”领学解读等方式,切实提高广大行政执法人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二是开展各类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全市举办各类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9场次,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开展专题授课7场次,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司法部、司法厅举办的行政执法相关培训。各县(区)结合实际开展乡镇行政执法人员轮训,中宁县还针对行政强制案件办理、农村自建房及土地行政执法等重点难点领域工作进行了专题指导培训。

(四)不断加强人员资格及证件管理。一是认真组织行政执法证件申领考试。全市540人参加考试,通过426人,通过率为78.89%。其中市本级93人参加考试,通过70人,通过率为75.27%;沙坡头区105人参加考试,通过73人,通过率为69.52%;中宁县140人参加考试,通过118人,通过率为84.29%;海原县202人参加考试,通过165人,通过率为81.68%。二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年度审验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市本级对717名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年检,对71名不符合规定的予以注销。排查市本级行政执法人员及行政执法证件信息,在市政府网站公示市本级870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和127本已注销的行政执法证件信息。沙坡头区共清理非行政执法岗位人员4人。中宁县审验了全县827名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收回注销行政执法证件69本,因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变动换发证件三批次,共计70本。海原县共审验行政执法证件477本,收回并注销行政执法证件73本。三是认真组织行政执法监督证件申领考试。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监督岗位的77名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监督证件申领考试,通过率为100%。

(五)着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日常监督与重点监督有效结合。市本级持续开展“伴随式”行政执法监督,对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行为开展监督4次,对安全生产领域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1次,向市直各行政执法机关发送《关于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工作提示》,要求其规范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行为。沙坡头区针对问题突出的行政执法机关,制发《执法监督通知书》3份,督促其整改规范。二是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作用有效发挥。率先在全区公布我市各县(区)和市本级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指派专人受理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案件,2023年共受理办结16件,对办结的投诉举报案件均进行了电话回访,开展了1次实地回访监督。中宁县每月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2023年共受理办结2件。三是案卷评查工作有序推进。开展了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选出16件优秀典型案例,并在“法治中卫”微信公众号公布。全市3本案卷获评自治区优秀典型案卷。各县(区)积极组织、认真开展本县(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海原县组织部分行政执法业务骨干组成评查小组进行集中评查,一卷一表,列明问题清单,形成书面报告进行通报,并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通过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案卷的制作归档,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四是督察检查职责有效履行。将行政执法工作列为法治建设督察的重点内容之一,对市直32个部门,三县(区)及123个部门41个乡镇进行全覆盖督察。各县(区)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相关工作,对发现的问题通过下发工作提示函督促整改。中宁县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督查1次,下发工作提示函19份。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个别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还不够强,重实体轻程序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在征收拆迁、违章建筑整治、环境污染治理等工作中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不严格问题较为突出。人社系统行政败诉案件较多。二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行政执法岗位人员配备结构不合理,实际在岗的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执法办案经验较欠缺,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在执法岗位或者在岗不专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力量薄弱,部分行政执法机关的专职法制审核人员配备与实际工作量不相适应。三是行政执法责任制还需进一步加强。有些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行政执法作用发挥不好,从未开展过行政执法。有的行政执法机关对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保障不足,行政执法设备装备老旧,且配备比例不达标。四是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形式单一、次数较少、监督人员能力不足,通过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成效还不明显。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做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自治区相关安排,对照我市任务清单,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员轮训,对已经下放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一次评估并及时予以调整,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评估,督促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制定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等,坚决高标准完成相关工作任务,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

(二)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健全相关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大力推广行政柔性执法方式,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三)继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尤其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和涉民营经济方面的行政执法检查。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头执法、重复执法、过度执法等问题。持续深化“法治护航工业园区”项目,拓展对工业园区内企业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途径,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深入。




中共中卫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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