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中卫市司法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字号: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 引 号:
640501008/2023-00028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司法局
责任部门:
市司法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3年01月31日
标  题:
中卫市司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中卫市司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自治区司法厅的大力指导支持下,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完善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机制体制

一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筹办全市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轮训3期,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轮训全覆盖。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重点学习内容,列入市委党校培训必学内容。制定印发《中卫市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试行)》,向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查并报送学法材料35期。

二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机制体制。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形成常态化机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主要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突出问题和事项作出安排部署,向市政府报送法治参考15期。督促推动各县(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情况汇报,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提请召开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3次,委员会办公室会议4次,执法、守法和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各2次,研究解决全市法治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先后开展实地督察3次,目前所有问题均已整改。

二、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提高法治保障能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序开展

一是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畅通公众有序参与立法渠道,广泛开展立法项目征集,科学编制政府立法计划。起草地方性法规《中卫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提交市人大审议通过。制定出台《中卫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中卫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2部政府规章。加强政府规章的实施贯彻,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培训3次,编制规章汇编2000余本。

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2022年以来,对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县(区)38份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先后对自治区司法厅、市直部门48份文件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190余条,对市政府10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和1部政府规章向国务院、自治区人大、政府、市人大进行报备。严格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与上级机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不适用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修改和废止。2022年,共清理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

三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请制定印发《中卫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工作规则(试行)》,发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工作指引》,指导监督各部门切实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落实到位。指导督促县(区)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制度。在充分征集各县(区)、各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公布了中卫市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为市政府和50个市直党政机关提供“一对一”“一对多”精准化法律服务。2022年以来,为全市招商引资、文化旅游、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审查合同、协议484份,为经济社会发展、疫情防控及交通集团等历史遗留问题处置重大决策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199份,办理涉法性事务69件,参与政府专题会议法律服务87次,就重大涉法涉诉事项报送法治专报8份。

四是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作用。制定印发《2022年行政执法监督重点工作》,率先在全区公布了我市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42个单位,选聘了25名行政执法监督员,组建了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定期向社会公布中卫市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渠道,指定专人立案受理举报案件,目前受理案件13件。组织对全市950本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评出5本优秀案卷上报自治区参评,对存在问题的案卷点对点发送工作提示函15份,及时督促整改。组织市本级22个行政执法单位156人参加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对25个行政执法单位663人分两批次更换国家统一行政执法证件,公示了具有执法资格的763人执法信息,注销不具有执法资格的67人的执法证件。举办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使用,积极推行行政柔性执法,督促指导30个行政执法部门梳理《实施行政柔性执法和“两轻一免”情况统计表》,指导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公布了“两轻一免”情况统计表。2022年以来,指导全市运用行政柔性执法方式办理案件600余件,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是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面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措施,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强化复议监督职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年共审结复议案件34件,作出撤销决定4件,确认违法1件,纠错率14.7%。扎实开展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印发《中卫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办法》《中卫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2022年,共办理市本级应诉案件128件,已办结83件,胜诉73件,胜诉率87.95%,市本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通过实地调查开展诉前调解案件13件。2022年2月,市司法局被司法部评为“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表现突出单位。

六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履职评议活动。发挥重大时间节点法治宣传作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主题宣传月及“法律七进”,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800余次。加强法治文化创建,培养“法律明白人”骨干1414人,建成中卫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沙坡头区黄河法治文化带香山湖公园项目。沙坡头区滨河镇新墩花园社区、海原县关桥乡关桥村获评“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持续开展《以案释法》《与法同行》广播、电视访谈节目,播出30余期。充分发挥“法治中卫”微信公众号法治宣传阵地作用,2022年以来共推送各类法治宣传信息简报1132篇。

七是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1335工作模式”,在全市打造示范品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7个。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不断提质增效,128名村(居)法律顾问全年累计提供法律服务1200余次,调解矛盾纠纷300余件。联合市工商联持续开展“百所联百会”结对机制,积极开展规范律师事务所创建活动,持续巩固行业治理成果。试行开展律师调解工作,全市3家律师事务所调解案件20余件。深入推动公职律师全覆盖。法律援助:不断深化法律援助惠民工程,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2022年,全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634件,受援6000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567.17万元。围绕特殊群体成立中卫工业园区法律援助工作站、中卫市维护教师权益中心、宁夏中卫监狱法律援助工作站,联合多部门为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公证:规范公证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公证诚信体系,扩大公证机构队伍,集中招聘具有资格证书的公证员助理3人。在巩固发展继承、合同等传统公证业务领域的基础上,加强公证在金融、知识产权保护、“三农”领域的运用,探索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可行性,最大程度发挥公证预防性司法制度优势。2022年卫民公证处共受理公证案件1083件,其中国内公证967件,涉外公证116件。

八是全力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多元化解格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巩固和深化“人民调解+仲裁+信访”纠纷治理模式,实现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成立中卫市涉军(属)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宁夏中卫工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老李调解工作室、马斌调解工作室等人民调解工作室。2022年,全市各级各类调解组织排查矛盾纠纷6300次,成功调处纠纷6203次,办理仲裁确认案件1160件。中卫市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通报表扬为“2021年度工作突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被自治区人社厅评为年度先进个人。

九是服务发展大局维护社会稳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紧紧围绕保障刑事政策正确执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目标,创新“六步工作法”、“三环节六步式”和“4+4”教育矫正模式,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存在问题

2022年,市司法局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深不细。二是立法人才不足,经费无保障,立法质量有待提高。三是行政执法制度落实还有差距。四是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成效不够明显。五是基层调解队伍和调解工作还较为薄弱。

四、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市司法局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细,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迈上更高水平。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法治中卫、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确保法治建设各项部署要求落实落地,不断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科学谋划政府立法项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科学编制年度立法计划,优化立法工作机制,开展立法基层联系点培训工作,加强立法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律师、法学专家等参与立法工作机制,提高立法质效。高质量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清理等工作,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

(三)加大纠纷化解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行政监督和救济作用,倒逼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诉源治理,有效发挥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作用,完善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机制,精简工作流程,开展全过程调解,最大限度减少矛盾纠纷。加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力度,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持续深入推行“人民调解+仲裁+信访”纠纷治理模式,不断提升调解案件质效,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深入推进平安中卫建设。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长效机制,推广应用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畅通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渠道,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作用,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建立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编发行政执法人员操作手册,创新开展行政执法监督+N。加强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督促指导,适时优化调整事项目录。

(五)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全面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落实。继续加强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法律解读。充分发挥各类法治教育基地作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着力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持续开展品牌示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创建活动。实施村(居)法律顾问提升工程,深入推进“百所联百会”机制。提升法律服务供给水平,落实好法律援助“民生实事”,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探索推行法律援助全市通办,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使困难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得到更加有效的保障。



中卫市司法局

2023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