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司法局
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解读
索 引 号:640501008/2024-00044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中卫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2024-01-16
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4-01-16
中卫市司法局关于保留、修改和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县(区)司法局,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卫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对现行有效的1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2024年第2次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决定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修改2件,废止7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决定保留的市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决定修改的市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决定废止的市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中卫市司法局        

2024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中卫市司法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