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和调研员工作分工
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斌同志:主持市司法局全面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健壮同志:负责公共法律服务、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市律师行业党建等工作;指导监督司法鉴定、市律师协会开展工作。分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市法律服务中心、市卫民公证处。联系海原县司法局。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树田同志:负责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起草、审查以及政府规章解释、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市政府重大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重点人群管控等工作。分管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法治监督科、立法备案审查科(法制科)、社区矫正管理局。联系沙坡头区司法局。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娟同志:负责机关效能、政务公开、干部教育、财务、爱国卫生、统计、信息报送、政风行风、人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政府法律顾问、普法宣传教育、法治创建、社会司法管理与依法治理等工作,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意识形态、保密、安全生产、创建文明城市、扫黑除恶、乡村振兴、信访维稳等工作。分管办公室、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局工会、局妇委会。联系中宁县司法局。
四级调研员吕凤珍同志:负责人民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分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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