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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司法局当好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践行者”

2022-12-12 来源:中卫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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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中卫市司法局根据新任务、新要求、新标准,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着力做好依法治市统筹协调,扎实开展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监督、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紧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目标,扎实完成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点任务,为平安中卫建设添砖加瓦。

加强法治建设统筹协调,当好市域社会治理的“保障者”。围绕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充分发挥市委依法治市办统筹、协调、指导、督促、督察职能作用,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提请相关领导主持召开委员会会议及委员会办公室会议,安排部署、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重点工作,审议印发了法治中卫、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五年实施方案,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制度保障。

不断规范行政执法,当好市域社会治理的“监督者”。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衔接使用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将原平台历史数据全部迁移至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排查注销事业编制工勤岗位、退休、调离、不在执法岗位的67人行政执法证件,在市政府网站公示了市本级763名行政执法人员的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举办了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专题讲解了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内容,共300余人参加了培训。

继承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当好市域社会治理的“调解者”。健全社会风险矛盾排查预警机制,制定印发《中卫市“调解九进 服务万家”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等专项活动,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采取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调解员、网格员进社区、物业、企业、派出所、信访大厅等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5382次,成功化解纠纷5454起。深入推进“人民调解+仲裁+信访”纠纷治理模式,仲裁确认人民调解案件1035件。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水平,共组织全市人民调解员参加“在线调解务实工作培训”2期,市、县(区)共开展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训20场次,开展乡、村级人民调解员培训70场次,参训3494人次。

积极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当好市域社会治理的“服务者”。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网络平台和热线平台建设,探索建立“智慧法律服务”新模式。目前全市已建成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4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41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511个。充分发挥“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优势,市、县(区)法律服务中心共配备了触摸屏机器人、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机45台和桌面可视电话580台,全市共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530余个,通过微信群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服务,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共接待咨询9000余人次。

扎实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当好市域社会治理的“普及者”。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水平,督促指导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制定印发《中卫市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试行)》,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组建“八五”普法讲师团,根据不同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150余场次,“法律进社区”活动60余场次,“法律进企业”活动60余场次。加强法治文化创建,培育“法律明白人”4174人、“法律明白人”骨干1414人,建成中卫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沙坡头区黄河法治文化带香山湖公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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